锦江酒店(600754):锦江酒店: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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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4月02日 00:14:1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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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锦江酒店:锦江酒店: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自 2024年 1月 1日
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
|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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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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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1852号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锦江酒店”) 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锦江酒店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以下简称“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锦江酒店,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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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1852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 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 |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20及附注七、17。 |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止,锦江酒店由于历
年收购 Groupe du Louvre、Keystone Lodging
Holdings Limited、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深圳
市百岁村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及上海齐程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1,440,004,325.45元,锦江酒店从收购中获得
的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人民
币 6,059,106,205.67元。
管理层于年末对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管理层将含有商誉的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
以确定减值损失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组
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
评估包含相关资产的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
时,管理层聘请了外部评估专家来协助确定资
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的现值。确定资产组组合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
估计,尤其是对相关资产组组合的收入增长率
和折现率等关键假设的估计。 | 与评价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
相关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程序:
? 了解和评价与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 基于我们对锦江酒店业务的理解,评价管理
层识别资产组组合以及将商誉分摊至相关
资产组组合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要求;
? 评价管理层聘请的外部评估专家的胜任能
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 将资产组组合上一年度的现金流量预测中
使用的收入增长率假设与本年度实际业绩
进行比较,以评价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
象;
? 利用毕马威估值专家的工作,评价管理层减
值测试中所采用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的方法的适当性及折现率等关键假设的合
理性; |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1852号
三、关键审计事项 (续)
| 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 (续) | |
|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20及附注七、17。 | |
|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 由于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
价值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管理层在执行减
值测试时需要对关键假设作出重大估计,这
些估计存在固有不确定性,并且可能受到管
理层偏向的影响,因此我们将商誉及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作为关键审计事
项。 | ? 基于我们对锦江酒店业务和所在行业的
了解,综合考虑相关资产组组合的历史经
营情况以及财务预算和其他外部信息,评
价管理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中使用
的收入增长率等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 对管理层计算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中
采用的收入增长率、折现率等关键假设进
行敏感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的变化对减
值评估结论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管理层
偏向的迹象;
? 评价在财务报表中对商誉及使用寿命不
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以及所采用的关键
假设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
求。 |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1852号
四、其他信息
锦江酒店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锦江酒店 2024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锦江酒店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 (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锦江酒店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锦江酒店的财务报告过程。
审计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501852号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锦江酒店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锦江酒店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包括披露) 、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锦江酒店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于 1993 年 6 月 9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注册成立,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本公司及子公司(“本集团”)在中国境内及境外主要从事全服务型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有限服务型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食品及餐饮等业务。
本公司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132203715W。法定代表人为张晓强先生。
1993年6月,本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成立,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35,641,500元。
1994年12月,本公司溢价发行1亿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的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发行价为每股 0.35 美元,于 1994 年 12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335,641,500元。
1996年9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开溢价发行1,900万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90元,与600万股公司内部职工股一并于1996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354,641,500元。
1997年7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按10:2的比例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425,569,800元。
1998年7月,本公司向全体股东按10:2的比例派送股票股利,按10:1的比例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553,240,740元。
2001年1月,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开溢价增发5,000万股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的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80元,于2001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分批上市。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603,240,740元。
本公司于2006年1月23日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所约定的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19日)登记在册的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支付3.1股股份对价。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2007年1月23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49,009,806股,2007年3月21 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10,065,610 股,2008 年 1 月 23 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30,162,037股,2009年1月23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229,151,687股。于2009年1月23日,所有原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均已实现流通,共计318,389,14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于2014年10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非公开发行合计201,277,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0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804,517,740元。
于2015年2月16日,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卢森堡海路投资有限公司(“海路投资”)与Star SDL Investment Co S.à r.l.(“StarSDL”)签署股权购买协议,收购交易对方全资子公司Groupe du Louvre(“GDL”)全部股权。于2015年2月27日,双方完成了股权交割。
于2015年9月18日,公司与Keystone Lodging Holdings Limited(“Keystone”)原股东签署股份购买协议,收购Keystone 81.0034%股权。于2016年2月26日,股权交割完成,公司正式成为Keystone的控股股东。于2018年1月,公司收购Keystone 12.0001%少数股东股权。
于2019年1月,公司收购Keystone 3.49825%少数股东股权。于2021年12月,公司收购Keystone 3.49825%少数股东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计持有Keystone 100%的股权。
于2016年4月28日,公司与黄德满先生签署股权购买协议,分别收购黄德满先生持有的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维也纳”)及深圳市百岁村餐饮连锁有限公司(“百岁村”)80%股权。于2016年7月1日,股权交割完成,公司正式成为维也纳及百岁村的控股股东。于2022年7月,公司收购维也纳酒店及百岁村餐饮10%少数股东股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合计持有维也纳酒店及百岁村餐饮90%的股权。
于2016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非公开发行合计153,418,7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4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957,936,440.00元。
于2021年1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08号《关于核准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据此,公司向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联环球投资新加坡有限公司、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AG、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际第一养老金信托公司、开域资本(新加坡)有限公司、安大略省教师养老计划委员会、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投金控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合计112,107,623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4.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5.80 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相关费用中可抵扣进项税金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8,545,167.30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112,107,623.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4,866,437,544.30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增至人民币1,070,044,063.00元。
于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070,044,063股。锦江资本持有公司482,007,225股股份,占总股本45.05%,为公司控股股东。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锦江国际”)为锦江资本的控股股东及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
本公司的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24年12 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时,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 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2023 年修订 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 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集团在中国境内及境外主要从事有限服务型酒店营运及管理业务、食品及餐饮等业务,本集团营业周期小于12个月,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流动性的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其记账本位币,主要包括欧元、英镑及波兰兹罗提等,这些子公司的外币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五、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进行了折算。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期末余额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期末余额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 |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期末余额大于在建工程的5%及总资产的0.1% |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或流出 | 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或流出金额占投资活动
现金流入或流出的10%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总资产占本集团最近一期期末合并总资
产的1%以上 |
| 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 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本
集团最近一期期末合并总资产的1%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对另一个或多个企业 (或一组资产或净资产) 的控制权且其构成业务的,该交易或事项构成企业合并。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交易,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资产组合等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将考虑是否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简化判断方式。如果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则判断为不构成业务。如果该组合未通过集中度测试,仍应按照业务条件进行判断。
当本集团取得了不构成业务的一组资产或净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按购买日所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相对公允价值基础进行分配,不按照以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作为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包括购买日之前所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减去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考虑相关递延所得税影响之后,如为正数则确认为商誉;如为负数则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集团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其他各项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总体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包含于合并财务报表中。
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包括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均已抵销。集团内部交易发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2)合并取得子公司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被合并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视同被合并子公司在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开始实施控制时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以及前期比较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当期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被购买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将被购买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3)处置子公司
本集团丧失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由此产生的任何处置收益或损失,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对于剩余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或损失,也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4)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资本时按当日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其他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的即期汇率折算。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差额外,其他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中除未分配利润及其他综合收益中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股东权益“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除长期股权投资 (参见附注五、15) 以外的股权投资、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借款及股本等。
(1)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根据附注五、26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a)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集团通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分为不同类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非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集团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本集团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
(b) 本集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 (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 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之和。
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 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
(6) 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本集团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 (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 (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 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及租赁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除应收账款外,本集团对满足下列情形的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或
-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集团考虑的信息包括:
-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 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 本集团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核销
如果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集团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但是,被减记的金融资产仍可能受到本集团催收到期款项相关执行活动的影响。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按实际发行价格计入股东权益,相关的交易费用从股东权益 (资本公积) 中扣减,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回购本公司股份时,回购的股份作为库存股管理,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转为库存股成本,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库存股不参与利润分配,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股东权益的备抵项目列示。
库存股注销时,按注销股票面值总额减少股本,库存股成本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应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库存股成本低于面值总额的,低于面值总额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
库存股转让时,转让收入高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增加资本公积 (股本 溢价);低于库存股成本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11、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应收政府征用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认其信用损失,其余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债务人经营性质、所处行业及所处地理位置等。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本集团对各个应收账款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基础确定其信用损失。账龄自其初始确认日起算。修改应收账款的条款和条件但不导致应收账款终止确认的,账龄连续计算。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集团对应收政府征用款因应收对象性质及款项性质与其余应收款项显著不同而单项评估信用风险。
12、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信用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3、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包装物与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酒店新开业所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后 12个月内进行摊销。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4、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分类为持有待售的部分自分类为持有待售之日起不再采用权益法核算。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确认条件,本集团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进行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15、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确定
(a) 通过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合并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该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 对于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对于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对于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本公司采用成本法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由本公司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b)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
合营企业指本集团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控制且仅对其净资产享有权利的一项安排。联营企业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后续计量时,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
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后,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以下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本集团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计入股东权益,并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在权益法核算时予以抵销。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损失,有证据表明该损失是相关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 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即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本集团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通常考虑下述事项:
- 是否任何一个参与方均不能单独控制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
- 涉及被投资单位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需要分享控制权参与方一致同意。
重大影响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3)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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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使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按附注五、17 在建工程确定初始成本。
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集团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本集团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包括与更换固定资产某组成部分相关的支出,在与支出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日常维护相关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除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土地不予折旧外,其他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60 | 0%-10% | 1.50%-5.00%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20 | 0%-10% | 4.50%-33.33%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10 | 5%-10% | 9.00%-23.75% |
| 酒店装修支出 | 年限平均法 | 3-10 | 0% | 10.00%-33.33%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本集团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 类别 | 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 固定资产装修 | 酒店验收通过并达到可对外营业状态 |
18、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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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品牌、会员权、专利、相关权利及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及确定
依据 | 残值率(%) |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 预期受益年限 | 0 |
| 商标 | 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 预期受益年限 | 0 |
| 品牌 | 不摊销 | 使用寿命不确定 | 0 |
| 会员权 | 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 预期受益年限 | 0 |
| 专利、相关权利及软件 | 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 预期受益年限 | 0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20、 除存货和金融资产外的其他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包括: - 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等
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至少每年对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依据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的受益情况分摊商誉账面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 (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 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是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减值损失,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但抵减后的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如可确定的) 、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如可确定的) 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会转回。
21、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将已发生且受益期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确认为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22、 商誉?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其初始成本是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本集团对商誉不摊销,以成本减累计减值准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2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提的职工工资、奖金、医疗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划分为下列组成部分:
?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和损失);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以及
?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服务成本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精算利得或损失、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4、 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以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本集团会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预计负债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后的金额确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
25、 股份支付?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本集团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时,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集团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作出最佳估计,以此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资本公积。
26、 收入?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 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本集团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 酒店客房服务收入
(2) 餐饮收入
(3) 前期加盟服务收入、酒店管理收入-前期部分
(4) 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酒店管理收入-持续部分
(5) 订房系统渠道服务收入
(6) 商品销售收入
(7) 会员卡收入
(8) 采购平台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集团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
-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上述餐饮收入、订房系统渠道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以及采购平台收入系在相关履约义务完成时确认收入,酒店客房服务收入、前期加盟服务收入、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以及会员卡收入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具体如下:
(1) 餐饮收入:本集团提供餐饮服务的,在餐饮服务提供给客户的时点确认收入。
(2) 订房系统渠道服务收入:本集团提供订房系统渠道服务的,在提供相关服务完成时确认订房系统渠道服务收入。
(3) 商品销售收入:本集团销售商品的,在相关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确认收入。
(4) 采购平台收入:本集团提供电商平台促成客户与终端使用者的,按照客户在平台的交易金额以及合同约定的收费比例进行计算并在客户交易完成时确认收入。
(5) 酒店客房服务收入:本集团提供酒店客房服务的,在提供相关服务的期间内按履约进度确认酒店客房服务收入。
(6) 前期加盟服务收入、酒店管理收入-前期部分:前期加盟服务收入、酒店管理收入-前期部分系本集团向加盟方在加盟酒店开业前提供相关服务时确认的收入。本集团提供的前期服务包括加盟咨询服务、装饰设计服务以及工程顾问服务等。本集团在提供相关服务的期间内按履约进度确认前期加盟服务收入。
(7) 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酒店管理收入-持续部分: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收入、酒店管理收入-持续部分系加盟酒店开业后,本集团授予加盟方使用本集团酒店品牌的权利、派遣员工向加盟酒店提供酒店经营支持服务以及其他运营支持服务。本集团提供上述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的,在提供相关服务的期间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持续加盟服务收入。
(8) 会员卡收入:本集团销售会员卡的,在会员卡有效期间内按直线法确认会员卡收入。
本集团对于酒店客房服务收入、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采用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本集团对于前期加盟服务收入采用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即根据本集团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集团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包括客户奖励积分,对于向客户提供了重大权利的额外购买选择权,本集团将其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集团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予以估计。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确定。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在合同开始(或接近合同开始)日向客户收取的无需退回的初始费计入交易价格。该初始费与向客户转让已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不相关,该初始费作为未来将转让商品或服务的预收款,在未来转让该商品或服务时确认为收入。
27、 合同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集团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 、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 (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 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本集团选择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集团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 本集团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与合同成本相关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28、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取得的与资产相关之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否则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
29、 所得税?
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包括其他综合收益) 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集团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所得额,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加上以往年度应付所得税的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集团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那么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定。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包括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如果单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并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则该项交易中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会产生递延所得税。商誉的初始确认导致的暂时性差异也不产生相关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预期收回或结算方式,依据已颁布的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0、 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
(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集团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
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
-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
- 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短期租赁 (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 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 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
(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集团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集团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附注五、10所述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转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将原租赁及转租赁合同作为两个合同单独核算。本集团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租赁变更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集团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集团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1、 股利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32、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此外,本公司同时根据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确定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关联方。
33、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存在相似经济特征且同时在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生产过程的性质、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生产产品及提供劳务受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影响等方面具有相同或相似性的,可以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本集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考虑重要性原则后确定报告分部。
本集团在编制分部报告时,分部间交易收入按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计量。编制分部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一致。
?
3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1)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
本集团管理层负责评估确认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这项估计是将性质和功能类似的固定资产过往的实际使用寿命与实际净残值作为基础。在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其所处的经济环境,技术环境以及其他环境有可能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预计净残值产生较大影响。如果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净残值的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本集团管理层将对其进行调整。
(2)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与装修支出的预计受益期间
本集团以租赁物业经营若干酒店,并对这些酒店进行物业改良与装修。本集团管理层根据过往经验和可取得的信息,将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及装修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寿命、剩余经营期与剩余租赁期三者孰短进行摊销。如果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与装修支出的上述预计受益期间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本集团管理层将对其进行调整。
(3)土地及品牌的使用寿命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本集团所拥有的中国境外土地以及本集团收购GDL、Keystone以及维也纳及百岁村产生的品牌均会使用并带给本集团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故其使用寿命是不确定的,对土地不予折旧,对品牌不予摊销。但无论上述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土地及品牌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本集团管理层每年均对其进行减值测试。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定,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税务亏损及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如果预计未来期间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税务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本集团管理层将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由于无法确定相关可抵扣税务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否很可能转回,故本集团对于部分可抵
扣税务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实际产生的盈利多于预期,将视情况调整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在该情况发生期间的合并利润表中。
(5)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及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与装修支出的减值
本集团管理层根据附注五、20 所述的会计政策,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及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与装修支出是否出现任何减值。可收回金额为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中较高者,是按可以取得的最佳信息作出估计,以反映知情自愿各方于各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公平交易以处置资产而获取的款项(经扣减处置成本)或持续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现金。该估计于每次减值测试时都可能予以调整。
(6)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减值
本集团每年对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品牌进行减值测试。为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将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分摊至相关资产组组合。包含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品牌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资产组组合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确定,其计算需要运用会计估计。本集团计算可收回金额时,采用的关键假设及估计详见附注七、17。若实际情况与估计不同,将影响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从而影响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品牌的减值金额。
35、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
2023年11月09日,财政部发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 -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
号》(财会[2023]21号),规定 重大影响
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
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
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
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该
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
行。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 -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
号》(财会[2024]24号), 规 重大影响
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
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
理”,该规定自2024年12月
31日起施行。
其他说明:
本集团于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 [2023] 2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中“关于流- 解释第17号中“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的规定;
- 解释第17号中“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 [2024] 24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8 号”) 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规定。
本集团采用上述规定及指引的主要影响
(a) 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
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本集团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 (以下简称“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本集团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
对于本集团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如果本集团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本集团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 (以下简称“契约条件”),本集团在对相关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
对于本集团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负债,若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反之,若上述选择权不能分类为权益工具,则会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b) 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根据解释第 17 号的规定,本集团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本集团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
该披露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安排是指具有下列交易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c)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对于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认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d) 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
根据解释第18号的规定,本集团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 “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本公司及中国境内子公司:
增值税 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 5%或6%或9%或13%
后余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流转税额 5%或7%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9%或15%或25%(注 1)
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流转税额 2%
房产税 房产计税原值、租金收入 1.2%、12%
中国境外子公司:
增值税 营业收入 20%或19.6%或10%
企业互助社会捐金 营业收入 0.16%
住房税 员工应税工资 0.45%
学徒税 员工应税工资 0.68%
继续教育税 员工应税工资 0.15%或1.05%或1.6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34.43%(注2)
企业增值税(CVAE) 法国税法下企业价值增加 0%-1.5%
金额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附注六、3。
2、 税收优惠?
注 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从事《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产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60%以上的,执行西部大开发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拉萨锦江之星旅馆有限公司因同时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以及五免五减半政策,适用所得税税率为 9%。
注 1:锦江信息技术(广州)有限公司于2023年度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23 年起的三年内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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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
注 2:中国境外子公司 GDL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8%。
于 2018 年 1 月,Keystone 及其下属 6 家注册在中国大陆境外的企业(7 Days Group Holdings Limited、7 Days Inn Group (HK) Limited、Huan Peng Hotel Management (HK) Limited、Plateno Information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HK) Limited、Plateno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HK) Limited 及 Chujian (HK) Limited),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成为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
除上述 GDL、Keystone 及其下属 6 家注册在中国大陆境外的企业之外,本集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子公司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注册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16.5%;注册于德国的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15%;注册于新加坡的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17%;注册于奥地利的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5%;注册于卢森堡的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29.22%;注册于印度的子公司所得税税率为 34.43%。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1,178,991.88 3,106,780.83
银行存款 5,267,064,404.37 6,229,009,323.22
其他货币资金 17,454,823.12 12,929,282.90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3,799,405,446.01 4,049,744,150.20
合计 9,085,103,665.38 10,294,789,537.15
其他说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人民币 1,178,991.88 3,106,780.83
银行存款(注1):
人民币 4,293,727,009.02 5,761,152,472.58
美元 1,690,631.26 7.1884 12,152,933.77 1,773,571.01 7.0827 12,561,671.39 欧元 100,798,520.62 7.5257 758,579,426.63 36,222,259.33 7.8592 284,677,980.53 英镑 1,982,939.77 9.0780 18,001,218.14 1,824,151.71 9.0411 16,492,338.03 雷亚尔 22,883,735.95 1.1713 26,804,067.18 18,654,816.08 1.4596 27,229,333.06 兹罗提 71,759,000.00 1.7604 126,324,375.74 53,633,212.00 1.8107 97,114,114.47 摩洛哥迪拉姆 6,412,000.00 0.7173 4,599,198.28 2,496,000.00 0.7145 1,783,366.68 印尼卢比 9,436,734,000.00 0.0004 4,222,016.27 17,344,466,000.00 0.0005 7,995,798.81 港币 1,890,614.77 0.9260 1,750,754.91 1,134,814.79 0.9062 1,028,391.86 韩元 933,197,000.00 0.0049 4,583,729.18 874,966,000.00 0.0055 4,824,470.67 印度卢比 138,003,574.98 0.0846 11,678,025.32 124,569,844.10 0.0851 10,606,202.14 泰铢 22,004,000.00 0.2109 4,641,649.93 17,087,000.00 0.2074 3,543,183.00 其他金融机构存款(注2):
人民币 3,799,405,446.01 4,049,744,150.20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17,454,823.12 12,929,282.90
合计(注3) 9,085,103,665.38 10,294,789,537.15
注 1:本集团上述银行存款中由于诉讼被冻结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11,713,643.61元 (年初数﹕人民币 4,418,138.00 元)。由于账户长期未使用冻结的银行存款为人民币 8,123,765.56 元(年初数﹕人民币432,655.67元)。
注 2: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系存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款项。
注 3:上述货币资金中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及利息为人民币448,376,056.90元(年初数﹕人民币2,168,732,274.86 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334,095,760.47 263,014,457.94
金融资产
其中:
北京银行(注1) 272,445,000.00 200,679,000.00
GDL之权益工具投资(注2) 61,650,760.47 62,335,457.94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益的金融资产
合计 334,095,760.47 263,014,457.94
其他说明:
注 1:系本集团自公开市场购入并持有北京银行(股票代码:601169)股票,该股票为非受限股。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共计44,300,000股,锦江酒店集团按资产负债表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之收盘价确认其公允价值人民币272,445,000.00元。
注 2:系本集团自印度公开市场购入的股票型基金,截止2024年12月31日,锦江酒店集团按资产负债表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市场价格确认其公允价值折合人民币61,650,760.47元。(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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