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雅股份(301108):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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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4月25日 00:32:0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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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洁雅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彦)

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彦)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铜陵洁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陈彦,男,1963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教授。1984年 7月至 1988年 8月,任安徽农业大学助教;1991年 7月至今,历任安徽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2021年 3月至今,任安徽中鸣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顾问。2022年 6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次董事会会议和 5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出席及列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 | | | | 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
| 召开董事
会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亲自出
席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 召开股东
大会次数 | 应列席股东
大会次数 | 列席股东
大会次数 |
| 8 | 8 | 8 | 0 | 0 | 否 | 5 | 5 | 5 |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历次会议,关注公司经营及发展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 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 2024年 9月 23日 | 第二届提名委员
会 2024年第一次
会议 | 1.审议关于审查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议案 |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 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议案 |
| 2024年 1月 15日 | 2024
第五届董事会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
| 2024年 2月 22日 | 2024
第五届董事会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 1.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
| | | 1.07
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
权 |
| 2024 4 7
年 月 日 |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 1 2023
.审议《关于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2.审议《关于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3.审议《关于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 8月 16日 | 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 1.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多次与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
5、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发挥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6、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与公司进行交流、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情况及整体运营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研发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满 15天;并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各项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提前发送会议材料、解答有关事项问询等,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 1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在审议之前,就相关交易的详细信息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并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人在审议之前,就拟续聘审计机构的详细信息、选聘程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本次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合规,所选聘审计机构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4、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4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翟向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人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 4月 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积极与管理层沟通,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陈彦
2025年 4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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