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1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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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04日 23:15:1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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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 中国外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外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年10月17日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 拟回购的资金总额 | 不低于人民币27,1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4,200
万元(含)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截至2025年5月31日) | 88,254,536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截至2025年5月31日) | 1.21%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截至2025年5月31日) | 448,336,545.94元(不含交易费用)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截至2025年5月31日) | 4.67元/股—5.32元/股 |
一、回购A股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7,1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4,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4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方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88,254,536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5月31日总股本的比例为1.21%,购买的最高价为5.32元/股、最低价为4.6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48,336,545.9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9 诚意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诚意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0/1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9.30~2025.9.29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961.8796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94%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7,639.7832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7.25元/股~8.36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
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和2024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
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5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618,7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4%,最高成交价格为8.36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7.25元/股,已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397,831.64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9 用友网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用友网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9/5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9月5日~2025年9月4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186,790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93%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3,627.0894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9.87元/股~18.44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用友网络”或“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用友网络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编号:临2024-062)。
2024年9月2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情况详见《
用友网络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2024-06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5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95,0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07,803元。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86,79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93%,购买的最高价为18.44元/股,购买的最低价为9.8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6,270,894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9 浪潮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浪潮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年4月15日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12个月内 |
| 预计回购金额 | 人民币2,000万元(含)-4,000万元(含)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元/股~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99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5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浪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9 宝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宝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5/15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5月14日~2026年5月13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亿元~20亿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460.86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47%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6,956.52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5.95元/股~16.8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夏
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4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实施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所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5年3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如下:
2025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460.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7%,购买的最高价为16.8元/股、最低价为15.9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6,956.52万元。截至2025年5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与金额与上述一致。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9 华盛锂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盛锂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3/25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939,491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22%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0,717,827.53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8.34元/股~21.8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4日,江苏
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由
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用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
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9)、《江苏
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4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0.29元/股,最高价格为21.7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73,373.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止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39,4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59,500,000股的比例为1.22%,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8.34元/股,最高价为21.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717,827.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9 华兴源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兴源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1/15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3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4,000万元~8,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014,935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2279%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8,758,455.66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2.66元/股~34.78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
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择机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3)。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等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华兴源创: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华兴源创: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华兴源创: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5-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股份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14,935股,占公司总股本445,377,843股的比例为0.22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78元/股,最低价为22.6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58,455.6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9 凯赛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凯赛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0/22 ,由公司原控股股东Cathay
IndustrialBiotechLtd.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10月21日~2025年10月20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万元~2,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30,366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319%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0,497,716.71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4.08元/股~53.4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0,366股,占公司总股本721,289,794股的比例为0.03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3.40元/股,最低价为44.0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97,716.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4 同兴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同兴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
同兴达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5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和《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223,44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4.34%,最高成交价为15.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85元/股,成交总金额 197,171,252.8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4 华菱钢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菱钢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
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2月 14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5.80元/股(含)的条件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448.28万股(含)~6,89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0%~1.00%(按最高回购价格测算)。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于 2025年 2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25,930,800股,占公司总股本 6,908,632,499的 0.3753%,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5.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6,218,237.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 5.8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一)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一)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4 亿利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亿利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
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元/股(含),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4日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进
展具体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62,600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347%,最高成交价为6.30元/股,最低成交价
为6.1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756,38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
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9 海正生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正生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8/29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8月28日~2025年8月27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万元~3,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422,364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702%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3,673,623.13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7.76元/股~10.53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4)、《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36)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5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22,36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2,678,068股的比例为0.7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53元/股,最低价为7.7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673,623.1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9 南新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新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30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4/28~2026/4/27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万元~2,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42,114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5%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003,764.13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7.02元/股~7.11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湖南
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2,114股,占公司总股本274,400,000股的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7.11元/股,最低价为7.0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3,764.1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9 普源精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普源精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30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4月29日~2026年4月28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5,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元/股~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79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9 辽港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辽港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9/6,由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9/24~2025/9/23 |
| 预计回购金额 | 4.2亿元~8.4亿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0,794.2056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2882%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0,582.8552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45元/股~1.76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9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推动公司股价的合理回归,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控股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制定第二次股份回购方案,再次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6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2024-049);2024年9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第二次回购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13日,公司首次实施A股回购。截至2025年5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A股股份30,794.2056万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5月31日总股本的比例为1.2882%,购买的最高价为1.76元/股、最低价为1.4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582.855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9 东方证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方证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年5月6日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5月6日~2025年8月5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2.5亿元~5亿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562.45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3016%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3,958.99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9.19元/股~9.55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方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2025-024号公告)及2025年5月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5-026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A股
股份25,624,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16%,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55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9.1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39,589,939.4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A股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9 金发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发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7/29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7月27日~2025年7月26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3亿元~5亿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6,197.94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35%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5,139.27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31元/股~9.58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9.58元/股(含),回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分别为:2024-052、2024-05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5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1,979,4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5%,购买的最高价为9.58元/股、最低价为6.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451,392,733.5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4 吉宏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吉宏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月 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专项贷款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18.2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月 6日、2024年 11月 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6日实施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规定,自除权除息日 2024年 12月 17日起,本次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8.2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8.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4)。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1日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除权除息日 2025年 5月 22日起,本次回购方案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18.0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7.8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744,200股,占目前总股本 384,769,288股的 0.1934%,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0.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561,91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25年 2月 24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4,475,759股,公司每 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1,118,940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4 奥飞娱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奥飞娱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4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2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以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等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披露《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承诺向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且贷款比例不超过回购金额的90%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与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按相关条件签署了《股票回购贷款借款合同》。
二、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4 博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博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 4月 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3.3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取得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3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最高成交价为 32.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55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7,098,505.5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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