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98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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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10日 20:53:5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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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酷特智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酷特智能(股票代码:300840)公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
2、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20:51 江丰电子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江丰电子(股票代码:30066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5,320,68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20,200股后的股本264,300,4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6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5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1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20:51 盘古智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盘古智能(股票代码:30145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447,8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
【20:51 君逸数码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君逸数码(股票代码:301172)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123,2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72,480,000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17日。
【20:51 腾亚精工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腾亚精工(股票代码:301125)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 141,757,92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65,200股后为 141,392,720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该公司股份365,2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17日。
【20:51 航天智造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航天智造(股票代码:300446)公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5,410,1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800000元人民币
1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5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
缴税款 0.2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6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5年 6月 17日。
【20:51 正强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正强股份(股票代码:301119)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9.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8.2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84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9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17日。
【20:51 隆盛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隆盛科技(股票代码:300680)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062,000股后的226,962,2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20:51 南凌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南凌科技(股票代码:300921)公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131,691,805股扣除回购股份数1,427,600股后剩余的130,264,2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 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131,691,80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3,797,487股。
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6日
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17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5年6月17日
【20:51 蓝思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蓝思科技(股票代码:300433)公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3,817,167股后的4,958,955,0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数量为
23,817,167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3、本次分红不影响公司总股本,分红前后公司总股本均为 4,982,772,171股。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7日。除息日为:2025年 6月18日。
【20:51 新柴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新柴股份(股票代码:301032)公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1,133,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8日。
【20:51 中航成飞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0股)】
中航成飞(股票代码:302132)公布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如下方案实施:以剔除公司截至 2024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回购专户持有股份 4,691,000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后的 2,672,091,3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1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126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8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14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6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 6月 17日
【20:51 殷图网联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2股)】
殷图网联(股票代码:83550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5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0,000,00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51 星昊医药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星昊医药(股票代码:430017)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121,348,437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22,288,2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939,763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1.600000元人民币现金。
特殊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至2023年8月2日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
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9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公司于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22日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
1
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94,6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回购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
2,187,7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
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依据公司2023股权激励计划,向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124.80万股,股票来源为公司前期已经回购的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首次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内有939,763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2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44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股分红金额÷2
10)÷总股本=121,348,437*(1.60÷10)÷122,288,200=0.1587704;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0.1587704)÷(1+0+0)。
【20:51 乐创技术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乐创技术(股票代码:430425)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0,668,9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50,668,96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70,936,548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51 锦波生物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3股)】
锦波生物(股票代码:832982)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511,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88,511,8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5,065,34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51 明阳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3股)】
明阳科技(股票代码:837663)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966,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3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 0股,需要纳税),每 10股派 3.883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102,966,3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3,856,19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766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883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3.4947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51 美腾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美腾科技(股票代码:688420)公布天津
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天津
美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
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88,43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818,015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85,611,985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841,797.75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5,611,985×0.15)÷88,430,000≈0.1452元/股。
因此,本次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0)=前收盘价格-0.1452元/股。
【20:51 哈铁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哈铁科技(股票代码:688459)公布
哈铁科技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8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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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沃尔德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沃尔德(股票代码:68802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北京
沃尔德金刚石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虚拟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51,095,000×0.22)÷151,997,828≈0.21869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186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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