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30股被宣布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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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12日 23:35:3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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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5 恩捷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合力投资
1、减持原因:本次减持主要系合力投资部分股东的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自 2025年7月 7日至 2025年 10月 4日)。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股份。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该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合力投资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63,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增发股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授予登记或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或减持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二)上海恒邹
1、减持原因:本次减持主要系上海恒邹部分股东的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自 2025年7月 7日至 2025年 10月 4日)。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将停止减持股份。
3、股份来源:公司 2018年发行股份收购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0.08%股权(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以及该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上海恒邹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460,6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增发股份、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激励授予登记或回购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或减持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
恩捷转债
【21:30 宇环数控: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股东名称 | 股份来源 | 拟减持股数 | 拟减持股份占
其持有公司股
份的比例 | 拟减持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 |
| 易欣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已解锁股份 | 不超过 46,125股 | 25% | 0.0296% |
3、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5日至2025年10月4日)(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进行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21:30 利欧股份: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
张旭波先生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股份首次发行后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陈林富先生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股份首次发行后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颜土富先生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股份首次发行后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郑晓东先生的股份来源为: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增持公司股份、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杨浩先生的股份来源为: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
张旭波先生、陈林富先生、颜土富先生、郑晓东先生和杨浩先生合计拟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 6,76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10%。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拟减持股数不超过(股) | 拟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
| 1 | 张旭波 | 2,000,900 | 0.03% |
| 2 | 陈林富 | 2,528,700 | 0.04% |
| 3 | 颜土富 | 1,890,100 | 0.03% |
| 4 | 郑晓东 | 179,100 | 0.0028% |
| 5 | 杨浩 | 170,000 | 0.0026% |
| 合计 | 6,768,800 | 0.10% | |
(四)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六)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七)减持其他说明: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比例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20:35 景嘉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刘培福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7,4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14%。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刘培福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刘培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况。
【20:35 金马游乐: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部分)
3、减持数量:不超过26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背其所作承诺的前提下,视市场交易价格确认
7、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曾庆远先生严格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8、其他说明:曾庆远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0:35 捷安高科:关于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身业务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3、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杜艳齐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9353%。
南京嘉景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593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5、 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 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杜艳齐先生、南京嘉景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20:35 恒工精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刘东先生、袁建华先生、付永晟先生的减持计划具体如下:
| 序
号 | 股东名
称 | 股份来源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
格 | 减持方
式 | 拟减持
数量
(股) | 拟减持
比例 | 减持原
因 |
| 1 | 刘 东 | 合伙企业解
散后受让的
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份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 15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年 7
月 4日
2025年 10
月 3日,窗
口期不减
持) | 不低于
公司首
次公开
发行股
票时的
发行价 | 集中竞
价 | 79,375 | 0.09% | 个人资
金需求 |
| 2 | 袁建华 | | | | | | | |
| | | | | | | 50,000 | 0.06% | |
| 3 | 付永晟 | | | | | | | |
| | | | | | | 6,250 | 0.01% | |
注:(1)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2)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35 中科信息: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之后以资本公积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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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减持方式 |
| 钟勇 | 180,000 | 0.06% | 集中竞价 |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
2025年7月4日-2025年10月3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股东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20:35 益丰药房: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厚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厚信创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2,492,77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1.65%。
公司控股股东厚信创投的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之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之丰”)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692,7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05%。
公司控股股东厚信创投的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益仁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仁堂”)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816,46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0.48%。
厚信创投、益之丰、益仁堂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以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因员工资金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248,33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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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恒宝股份:关于公司董事、副总裁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7月 7日至 2025年 10月 6日)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97,500股,即不超过所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期间如遇公司总股本调整、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述股东在任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上年底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2、上述股东作为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3、截至本公告日,高强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4、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30 先锋电子: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窗口期内不减持)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股) |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比例 | 备注 |
| 程迪尔 | 16,484 | 0.01% | 减持比例未超过本人所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0:30 罗欣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公司实施2016年度及2019半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获得股份。
3、拟减持数量和比例:不超过 10,442,0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96%,占剔除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7,808,358股后的总股本比例 0.9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10月6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方秀宝及其一致行动人方东晖、大任管理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中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方秀宝、方东晖、大任管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2019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出的股份锁定、股份减持相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主要内容 | 履行情况 |
| 方秀宝、 | 股份限售承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 截至本公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主要内容 | 履行情况 |
| 方东晖、
大任投资 | 诺 | 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 告披露
日,该项
承诺已履
行完毕。 |
| 方秀宝 | 股份减持承
诺 | 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
月后的十二个月内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本人
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如果在前
述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
格不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上述承诺不因本人的职务变
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本
人减持股份数量的上限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通过大任投资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年末持有的非限售股
份数量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
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如果公司在该期限
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
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得低于本次公开
发行价。每次减持时,本人将通知公司将本次减持的数量、
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 截至本公
告披露
日,该项
承诺已履
行完毕 |
| 方东晖 | 股份减持承
诺 | 如果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限售期限在三十六个月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
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
公司股份;在向证券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
内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锁定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
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的上限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
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本人如果在锁定
期满后的二十四个月内进行减持的,减持股票的价格(如
果公司在该期限内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价进行相应调整)不
得低于本次公开发行价。每次减持时,本人将通知公司将
本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三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 | 截至本公
告披露
日,该项
承诺已履
行完毕 |
| 方秀宝、
方东晖、
大任投资 | 股份锁定 |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自
本次重组完成后 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
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
不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
二、在本次重组完成后 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个 | 截至本公
告披露
日,该项
承诺已履
行完毕。 |
| 承诺人 | 承诺事项 | 承诺主要内容 | 履行情况 |
| | |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上述股份(含本人/本公司受
让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新发行的股份,下同)的锁定期
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若上述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重组
的股份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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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30 太极股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1、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及减持原因: |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拟减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原因 |
| 吕翊 | 211,832 | 0.03% | 落实国资相关管理要求 |
| 注: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事项,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 | | |
2、股份来源:首发后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含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价格:视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则不减持。
6、吕翊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30 哈三联: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
梁延飞先生拟减持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
朱自红先生、赵志成先生拟减持股份为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股东姓名 |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拟减持股份占其持有
公司股份的比例 |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
| 梁延飞 | 202,200 | 25.00% | 0.0639% |
| 朱自红 | 25,000 | 25.00% | 0.0079% |
| 赵志成 | 25,000 | 25.00% | 0.0079% |
5、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日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7日-2025年10月6日,且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梁延飞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在其或其近亲属就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六个月内,自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额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或其亲属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梁延飞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且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8:01 协和电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常州东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禾投资”)持有江苏
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4,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0%;常州协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协诚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83,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0%。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南国先生担任东禾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建荣先生担任协诚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东禾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82%,协诚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18%,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披露后的15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即2025
年7月4日至10月3日。
【18:01 诺邦股份:诺邦股份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龚金瑞持有公司股份1,523,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85%;公司董事王刚持有公司股份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01%;公司监事会主席陆年芬持有公司股份10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72%;公司财务总监张长春持有公司股份71,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龚金瑞、王刚、陆年芬、张长春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80,900股、217,500股、25,300股、17,700股,均未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16:51 曲美家居: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谢文斌先生持有公620,700 0.09%
司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董事个人资金需求,谢文斌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股份不超过75,1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9%,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具体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00:36 艾可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方式、原因、数量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
原因 | 减持数量
(股) | 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
| 1 | ZHU QING | 集中竞价交易
和大宗交易 | 个人资金
需求 | 不超过
2,362,209 | 不超过3.00% |
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百分之一,即不超过787,403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即不超过1,574,806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期间:ZHU QING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ZHU QING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若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其它公开承诺前提下,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如果本人对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将采用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 方式减持,且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若本人的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 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U QING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公司股东ZHU QING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00:36 久盛电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窗口期不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5、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持股数量
(股) |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1 | 方纯兵 | 128,625 | 0.06% |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人员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00:36 中集车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A股股份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减持原因:退出需要
3、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及方式: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 3日至 2025年 10月 2日)合计减持本公司 A股股份不超过12,00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64%。具体为:
(1)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上海太富、台州太富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A股股份不超过10,00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53%,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
(2)大宗交易方式:上海太富、台州太富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A股股份不超过 2,00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11%,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
若此期间本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5、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承诺:
(1)自发行人 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内资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上[2017]8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满足前述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可对所持发行人 A股股份进行减持。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上[2017]820号)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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