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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9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12月02日 21:40:3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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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万兴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兴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9.85元/股(含),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9,79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1%,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6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999,175.2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43,100股公司股份已于2025年8月6日非交易过户至“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256,694股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本次回购符合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3 祥源文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祥源文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1月18日~2026年5月15日
预计回购金额8,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50.7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4%
累计已回购金额1,859.8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206元/股~7.48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11.985元/股(含),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数),所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浙江祥源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5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11月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50.7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4%,成交的最低价为7.206元/股,最高价为7.486元/股,已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1,859.82万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50.74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4%,成交的最低价为7.206元/股,最高价为7.486元/股,已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1,859.82万元(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8 长虹美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虹美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基于2025年4月9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A股股份,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3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按照上述用途实施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A股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为充分利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增加至“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除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以外,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专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且不超过本次股份回购总金额的9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为准。

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基于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发生了利润分配事项,且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根据《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11元/股(含)调整为10.67元/股(含)。

上述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5月9日、6月5日、7月2日、7月4日、7月16日、8月5日、9月3日、10月11日、1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公告编号:2025-019号、2025-031号、2025-032号、2025-041号、2025-043号、2025-049号、2025-050号、2025-051号、2025-052号、2025-053号、2025-061号、2025-069号、2025-076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10,314,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5%;本次回购A股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630,606.1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10,314,7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5%;本次回购A股股份最高成交价为7.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2,630,606.1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A股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回购价格未超过10.67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A股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3 民生健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民生健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第二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2025年11月30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公司暂未回购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21.06 / 210 -240
人民币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万 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5,054.4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2025-051 2025-054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回购报告书(第二期)》(公告编号: )。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0%。公司暂未回购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8 恒铭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铭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7.12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14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的2.01%,最高成交价为51.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2.2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44,643,074.7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回购指引》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关于回购专项贷款额度调整:
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中,公司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中,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现根据实际资金安排及回购计划进展,将上述专项贷款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并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此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后续公司将持续跟进回购专项贷款的落实情况,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19:28 白云电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白云电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8/1,由董事长胡德兆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首次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6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160%
累计已回购金额100.3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60元/股~11.6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不低于1,000万元(含)且不高于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及2025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86,5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40,527,955股的比例为0.01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60元/股,最低价为11.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3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3 宁德时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德时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本数)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5,990,782股,占公司同日A股总股本的0.3628%,最高成交价为317.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1.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385,504,687.9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3 联域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域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3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自2025年5月28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7.3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7.02元/股(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及2025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3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2.7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44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206,483.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3 莱特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莱特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119,649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5267%
累计已回购金额50,005,348.0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7.30元/股~26.9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日,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含),具体回购价格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2.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1.87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6月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暨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1.8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1.69元/股(含)。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10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2,119,649 402,437,585 0.5267%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 股的比例为 ,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95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7.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5,348.0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3 英集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英集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2/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2月25日~2026年2月24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万元~1,5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07,0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5%
累计已回购金额3,697,67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5.01元/股~20.8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2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2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7,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33,784,049股的比例为0.0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0.88元/股,最低价为15.0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697,6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3 金盘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盘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9日~2026年4月8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59,036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1%
累计已回购金额30,008,372.74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0.31元/股~32.68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41.7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从2025年5月23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7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2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股份回购期间内,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就公司2025年11月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9,036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21%,公司回购股份的成交价格区间为30.31元/股~32.6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008,372.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3 八亿时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八亿时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5/1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16日~2026年5月15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77,0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5%
累计已回购金额13,367,414.68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7.69元/股~28.2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4,481,546股的比例为0.3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20元/股,最低价为27.6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67,414.6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3 中信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信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5,568股,占公司总股本219,065,886股的比例为0.85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00元/股,最低价为43.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0,273,669.8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含)的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实施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价格上限由80元/股(含)调整为79.0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865,568股,占公司总股本219,065,886股的比例为0.85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2.00元/股,最低价为43.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0,273,669.8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3 天合光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合光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6/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6月25日~2026年3月24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0万元~1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7,377,953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60%
累计已回购金额69,169.88652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3.64元/股~24.91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由原来的2025年6月24日止延期至2026年3月24日止,并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377,953股,占公司总股本2,342,567,686股的比例为1.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4.91元/股,最低价为13.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1,698,865.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3 澜起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澜起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6/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7月8日~2026年7月7日
预计回购金额2亿元~4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50.5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3%
累计已回购金额20,156.8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5.00元/股~147.88元/股
注:以上指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5-037)的回购进展。

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于2025年9月19日实施完毕,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33.90万股,回购资金总额约为20,048.60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一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一、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1
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且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后开始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以下简称“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2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11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7.8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17.8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00元/股(含)。除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二、2025年第二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2025年第二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8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购买的最高价为134.51元/股,最低价为115.00元/股,支付的金额约为人民币10,503.81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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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15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购买的最高价为147.88元/股,最低价为115.00元/股,支付的金额总额约为人民币20,156.87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58 钛能化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钛能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钛能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含),不低于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98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20日登载至《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273,97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21%,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2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6,597,546.60元(不含交易费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登载 至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7,761,6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801%,最高成交价为5.09元/股,最低成交价4.1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8,543,707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3 中顺洁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顺洁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77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9.77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070,625股至6,141,248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32)。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1
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1,000万元(含)”;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内容详见公司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5)。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594,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约为1.9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87,102,02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为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23,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9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1日在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0)。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1,594,700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2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3 兴瑞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瑞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激励类型。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5月29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1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0.70元/股。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9月30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0.70元/股相应调整为不超过30.60元/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最高成交价为16.8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39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841,99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33 古越龙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古越龙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25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 元(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835.2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0133%
累计已回购金额18,640.4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9.48元/股-10.5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2.83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的《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
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1,835.21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133%,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0.5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9.4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8,640.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飞沃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飞沃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43.4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2日、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最高成交价为40.7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695,423.2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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