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4股被宣布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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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9:20:5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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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8 西陇科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安排
1、减持原因:满足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852,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2024年10月2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靖戈私募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2024年12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得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在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的6个月后的减持将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靖戈私募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
【18:53 金辰股份: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主体为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北京金辰映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6%,股份来源于公司IPO前已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自身资金需求,北京金辰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337,500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7%,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因实施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减持数量和比例将相应调整。
【18:53 梦百合: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阅资本管理股份公司-中阅聚焦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阅聚焦9号”)持有公司股份49,504,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8%,中阅聚焦9号无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阅聚焦9号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705,868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18:13 汇通能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洪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洪赢价值成长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上海洪赢”)持有上海
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10,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2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上海洪赢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4%。
【18:13 康比特: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
名称 |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 计划减持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
(%)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
格区间 |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 拟减
持
原因 |
| 张炜 | 不高于
106,200 | 0.09% | 集中
竞价 | 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的
股份 | 自身
资金
需求 |
| | | | | 日后的 3
个月内 | | | |
| 陈庆
玥 | 不高于
1,138,800 | 0.91% | 集中
竞价 | 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的
股份 | 自身
资金
需求 |
| 银晖
国际
有限
公司 | 不高于
1,245,000 | 1.00% | 集中
竞价
或大
宗交
易 | 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的
股份 | 自身
资金
需求 |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8:08 维宏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6日—2026年4月3日。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东名称 | 无限售流通股
(股) | 拟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 减持方式 |
| 郑之开 | 24,258,680 | 1,256,400 | 1.1548 |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
易方式 |
郑之开先生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418,8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37,6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郑之开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7.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08 国科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缴纳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等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票(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
数量上限(股) | 拟减持股份上限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减持股份上限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比例 |
| 周士兵 | 42,705 | 0.0197% | 0.0198% |
| 徐泽兵 | 50,596 | 0.0233% | 0.0234% |
| 龚静 | 50,596 | 0.0233% | 0.0234% |
| 黄然 | 43,796 | 0.0202% | 0.0203% |
注:上述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本数(含本数)。
5、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4月5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作为本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包括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通过芯途投资、微湖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在担任
国科微电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时向
国科微电子申报本人所持有的
国科微电子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
国科微电子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从
国科微电子董事及高级管理职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
国科微电子股份。
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国科微电子股票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对本人持有的
国科微电子的股份转让另有要求,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转让
国科微电子股份,则本人违反承诺转让
国科微电子股份所得的收益归
国科微电子所有;如果本人未将前述转让股份收益交给
国科微电子,则
国科微电子有权冻结本人持有的
国科微电子剩余股份,且可将应付本人的薪酬的50%及现金分红扣留,用于抵作本人应交给
国科微电子的转让股份收益,直至本人完全履行有关责任。
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所作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周士兵先生、徐泽兵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龚静女士、黄然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08 庄园牧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935,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71,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4月3日),并遵从相关合规要求。
6.减持价格: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马红富先生作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承诺一: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所持公司股票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自
庄园牧场上市之日至减持之日,若
庄园牧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或除息事项,则上述承诺的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在前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红富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承诺二:
“1.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以确保本人对公司的控股地位。
2.如果在锁定期满后,在不丧失对公司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股份总数的10%。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减资缩股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化的,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做相应变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承诺为马红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作出的持股及减持意向自愿性承诺,该承诺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豁免。马红富先生在承诺期间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18:08 百洋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
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6,000
股,不超过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7%(本次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即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4月3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拟减持价格: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招股上市公告书》,杨思华先生做出的承诺具体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
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公
2
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思华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
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杨思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九条规定的情形。
【18:08 美年健康: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杭州灏月及杭州信投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17,427,6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9,142,53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8,285,07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杭州灏月及杭州信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8.杭州灏月及杭州信投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公司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8:08 永清环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情况
1、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
3、拟减持股份数量、减持方式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股份数量 | 拟减持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方式 |
| 金辉盛和 | 6,456,221 | 1.00%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注:减持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拟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5日-2026年4月3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5、拟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金辉盛和不存在相关承诺事宜。
(三)金辉盛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08 裕兴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方
式 | 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
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
| 北京人济房地产开发
集团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
方式 | 3,750,000 | 1.00 |
4、减持期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4月3日,其中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北京人济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7、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北京人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18:08 洛凯股份:洛凯股份: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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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市洛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辉投资”)持有江苏洛凯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洛凯股份”或“公司”)35,9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27%;常州市洛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腾投资”)持有公司32,3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7.34%;常州市洛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洛盛投资”)持有公司19,4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42%。洛辉投资、洛腾投资、洛盛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03%,所持股份均为IPO前取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出于自身资金需求,洛辉投资、洛腾投资、洛盛投资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62,66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25,32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洛辉投资、洛腾投资、洛盛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87,98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在减持期间,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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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 阳光乳业: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为了满足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3)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不超过8,479,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三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股份来源: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7)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2、减持事项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南昌致合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③如本单位未来依法发生任何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情形的,本单位(本人)将严格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相应增持或减持操作,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①本单位将严格遵守本单位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②本单位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本单位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进行:在本单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单位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上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减持股份的方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若自本次发行上市至减持公告之日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③如果发生减持行为,本单位将严格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备案(或报批)等相关法律程序,并提前3个交易日(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所要求的更严格的披露时间)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④如因本单位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单位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偿;若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3、南昌致合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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