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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盘后7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4月08日 20:35:08 中财网
【20:31 金海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旭诺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旭诺投资”,曾用名“上海旭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天津金海通半导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771,5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旭诺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合计不超过1,800,00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3 2026 4 30 2026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即 年 月 日至 年
7月29日)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即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7月29日)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0股,即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收到旭诺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19:56 中润光学: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5%
持股 以上股东及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嘉兴尚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尚通”)持有公司股份5,289,636 5.9585% 916,2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司董事金凯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21%。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均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嘉兴尚通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至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数1,322,400 1.4896%
量不超过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股份不超过88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32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896%。

15 3
公司董事金凯东先生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 个交易日后至未来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2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58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58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22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580%。董事金凯东先25%
生个人减持股份总数占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

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1
将作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金凯东先生及嘉兴尚通出具的《关于减持嘉兴中润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19:11 荣信文化: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及合伙企业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王艺桦女士、西安乐乐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闫红兵先生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王伟先生的股份为二级市场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股)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后 的总股本比例(%)
王艺桦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不超过 829,914股;大宗交易 不超过1,659,828股3.0000
西安乐乐趣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闫红兵   
王伟集中竞价1,0000.0012
注:数据保留四位小数,相关明细数据与对应比例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4、减持期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7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价格区间:王艺桦女士、西安乐乐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闫红兵先生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王伟先生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6、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艺桦、闫红兵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可豁免遵守前述承诺。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期初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四、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对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六、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七、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减持意向的其他规定。

八、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九、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发行人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承诺函做出后,若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发行人的公司章程有关股份限制流通及减持意向之规定终止、废止或修订的,本人于本承诺函所做出的承诺应当相应调整并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申请之必要做出新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西安乐乐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四、对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五、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六、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减持意向的其他规定。

七、本企业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企业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八、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发行人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承诺函做出后,若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发行人的公司章程有关股份限制流通及减持意向之规定终止、废止或修订的,本企业于本承诺函所做出的承诺应当相应调整并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申请之必要做出新的承诺。”

通过西安乐乐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的公司董事、时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蔡红、孙肇志、王一川、雷彬礼(离任)、王维卓(离任)、魏江敏(离任)、蔡小婷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本人于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8:51 亿能电力: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 持数量 (股)计划减持 数量占总 股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 格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 持 原因
黄彩霞不超过 1,000,000 股0.9886%集中竞 价/大宗 交易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30 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资金 需求
无锡亿能信不超过0.7291%集中竞自本公告披根据市上市前取资金
息科技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737,500 股 价/大宗 交易露之日起30 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场价格 确定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需求
倪成标不超过 77,000股0.0761%集中竞 价/大宗 交易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根据市 场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资金 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实际控制人黄彩霞与一致行动人无锡亿能信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 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承诺事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无锡亿能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九、重要承诺 (一)。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18:46 山东玻纤: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兴)持有公司股份90,114,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东兴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8,001,45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其中集中竞
价减持不超过6,000,4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2,000,9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的,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东兴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8:21 英利汽车: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春英利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利汽车”、“公司”)的控股股东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曼英利”)持有公司股票1,251,130,8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9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4月15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开曼英利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7,573,57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15,857,859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31,715,719股。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1
 其他:无
持股数量1,251,130,814股
持股比例78.9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1,251,130,814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 原因
第一组开曼英利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1,251,130,81478.90%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企业
 长春鸿运云端科 技有限公司108,6000.0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企业
 合计1,251,239,41478.9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开曼英利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47,573,578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3%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5,857,859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1,715,719股
减持期间2026年5月6日~2026年8月5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2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英利汽车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开曼英利作出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以相应调整后的价格为基数,以下简称“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公司股票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单位自公司上市后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入取得的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有关股份锁定期的限制。

(4)如本单位违反本部分有关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5)本单位承诺本单位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届时本单位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转让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6)在本单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须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应符合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其他相关规定,依据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若本单位违反本部分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则本单位因违反承诺转让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以下简称“违规转让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单位未将前述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冻结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剩余3
股份,并可扣留应付本单位现金分红,用于抵作本单位应交给公司的违规转让所得,直至弥补本单位应上交的违规转让所得。

开曼英利IPO前取得的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4月15日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17:41 飞乐音响:飞乐音响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集团”)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0,4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6年4月8日收到临港集团发来的《关于临港集团减持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临港集团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8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5,07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

本次减持计划系临港集团根据经营计划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临港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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