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防雷:盘后5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4月19日 16:11:06 中财网
【16:06 阿尔特: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珺文银宝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珺文银宝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228,007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1.7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保持不变)。

珺文银宝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协会备案,申请通过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2020
施细则( 年修订)》,珺文银宝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2
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四十八个月不满六十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价格确定。

(二)绿色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绿色基金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13,088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0.39%(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等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保持不变)。

绿色基金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协会备案,申请通过了适用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绿色基金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下列比例限制: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已满四十八个月不满六十个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首3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16:06 三德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 数后总股本比例
陈开和不超过1,250,000股0.62%
周智勇不超过890,550股0.44%
若计划减持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的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16:01 华塑控股: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信通万华经营发展需要。

2.拟减持股份来源:司法扣划非交易过户所得。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2,193,840股,即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4.拟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

6.价格区间:按照市场价格决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信通万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信通万华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16:01 海森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泰齐投资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基于员工自身的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本次计划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股)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东阳泰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4,570,5363.00%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23,5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47,0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8月13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5、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依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相应进行调整)。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的30%。本次减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泰齐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1、股份锁定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和特定情况下锁定期延长承诺(1)自海森药业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即2023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9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海森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海森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海森药业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1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海森药业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即2026年4月10日至2028年4月9日)减持现已持有的海森药业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本企业任何时候拟减持海森药业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海森药业并通过海森药业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进行减持。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本企业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及减持;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如违反有关股份锁定承诺擅自违规减持所持有的海森药业股份,因减持股份所获得的收益归海森药业所有,且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处罚;如因未履行关于锁定股份以及减持之承诺事项给海森药业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海森药业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关于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1)持股意向
作为发行人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本企业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参与老股转让。

本企业承诺:将按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发行人股票。

(2)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股份的计划(即2026年4月10日至2028年4月9日)
①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②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

以上股份不包括本企业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泰齐投资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承诺一致。


【15:36 正泰电源: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的公司股份。

(三)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

(四)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珠海悦宁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康东计划通过上10,826,064
述减持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00%。具体情况如下:
1、珠海悦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13,032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8,688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4,344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
2、珠海康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13,032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5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8,688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4,344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

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相加之和不一致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五)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5月15日-2026年8月1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价格区间: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珠海悦宁及珠海康东不存在尚在履行的相关承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八)珠海悦宁及珠海康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