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5股被宣布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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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1:30:4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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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铁拓机械: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
称 |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 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格
区间 |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 拟减持
原因 |
| 蔡福才 | 1,800,000 | 1.95% | 集中
竞价 | 自减持计划
公告披露之
日起 30个交
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 根据市场
价格确定 | 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
市前取得 | 自身资金
需求 |
注: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减持期间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
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福建省
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事项”。
蔡福才先生出具了《福建省
铁拓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11:27 瑞丰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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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8月21日);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03,5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拟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11:22 浙江世宝: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特别提示: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世宝”、“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宝控股”)发来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世宝控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8月19日,敏感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不超过8,226,32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不超过16,452,64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合计减持不超过24,678,970股A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浙江世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70,657,951 | 32.90% |
二、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上述股份在公司上市后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8月191
日,敏感期不减持)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8月19日,敏感期不减持)进行,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5、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本次拟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678,970股A股(含)(若此期间上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价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拟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含)。
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减持价格区间:视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世宝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世权、张宝义、汤浩瀚、张兰君、张世忠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世宝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张世权、张宝义、汤浩瀚、张兰君、张世忠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世宝控股的出资,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世宝控股的出资不超过所持世宝控股出资的百分之二十五,其在离任
浙江世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世宝控股的出资。
3、张世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同时作为公司董事、2
高级管理人员,张世权还承诺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世宝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按期实施完毕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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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世宝控股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11:22 尚纬股份: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李广元持有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55,835,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8%。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的股份,并于2015年5月8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李广元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215,2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限为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
实施期间,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股东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1:22 锡业股份: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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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份来源:云锡集团公司拟减持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锡都实业拟减持的股份为非交易过户取得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及减持方式:云锡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锡都实业拟减23,036,047
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
锡业股份总股本的1.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
锡业股份总股本的1%(16,454,319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
锡业股份总股本的0.4%(6,581,728股)。
若在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的,则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即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8月22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1.
锡业股份于2006年2月14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云锡集团公司承诺在其所持股票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2006年2月14日)起十二个月期满后二十四个月内将不通过市场挂牌交易方式减持股票。其后,其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
锡业股份的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二,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如果在限售期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股份价格将不低于每股6.5元(若自非流通股股份获得流通权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事项,则对该价格作相应处理),上述承诺已于2011年2月14日履行完毕;
2.上述股份已于2011年3月2日解除限售,云锡集团公司于2011年3月26 5%
日表示没有在本次解除限售后 个月内通过交易系统减持 以上股份的计划,并承诺:如果控股股东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控股股东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包括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锡集团公司已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云锡集团公司本次减持亦将严格遵守其所做出的承诺,且其不2/3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锡都实业不存在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且其不存在18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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