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山东路桥: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18-52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 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且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各自的义务后失 效。 2.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受工程施工周期、原材料涨价、安全生产等诸 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该合同金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1.77%,合同的 实施对公司当期和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 于2017年12月8日、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24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 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第二标段的《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 公告》《项目招标中标结果的公告》《项目中标公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 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被确定为本项目施工二标 段(JHSG-2)中标单位。中标价: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亿玖仟伍佰捌拾 万捌仟元(¥2,695,808,000.00元)。2018年2月13日,公司披露《对外 投资公告(更新后)》,路桥集团与招标人指定机构等签订合伙协议,共同 出资设立济南临莱公路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当日公告。 近日,路桥集团与本项目发包人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齐鲁交发”)签署了《合同协议书》,签约合同价:贰拾陆亿玖仟伍佰 捌拾万捌仟元(¥2,695,808,000.00元)。 二、合同当事人 (一)发包人 企业名称: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348875342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徐春福 注册资本:2,269,058.38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6月30日 登记机关: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D座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收费、运营、 养护和管理;土木工程、机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咨询、施工、 监理、项目代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等。 关联关系说明:齐鲁交发不是本公司关联法人。 类似交易情况:本公司2015年-2017年向齐鲁交发提供施工劳务的金 额分别为0万元、10,318.21万元及20,731.07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0%、1.27%及1.67%。 履约能力分析:齐鲁交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 同义务的能力。 (二)承包人 企业名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3048885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新波 注册资本:20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84年08月07日 登记机关: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住所: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经营范围:资质证书范围内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 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 工等。 关联关系说明:路桥集团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合同主要内容 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京沪高速公 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已接受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JHSG-2标段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 同达成如下协议。 1.第JHSG-2标段由YK507+460/ZK507+469至K540+580,长约 33.12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设计时速为10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有互通立交4处;特大桥1座,计长1056m;大中桥1 座,计长4675.9m; 隧道1座,计长1575m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承包人负责标段内路基、 路面、桥涵、隧道、排水、防护、预埋管线、中央分隔带绿化、声屏障、 交通安全设施、收费广场以及各功能区的土石方、场区道路等施工及缺陷 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内容。 2.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贰拾陆亿玖仟伍佰捌拾万零捌仟元(RMB2695808000元)。 3.工程质量符合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 量等级:优良标准。 4.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5.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6.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1218日历天。 7.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 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且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各自的义务后失 效。 8.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 部分。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21.77%,合同的 实施对公司当期和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2.本项目系公司子公司通过公开竞标取得,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 合同而对发包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受工程施工周期、原材料涨价、安全生产等诸 多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 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且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各自的义务后失 效。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项目投标事宜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17年11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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