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75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06月03日 22:20:5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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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 南玻A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玻A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2月 13日、2025年 3月 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3月 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A股股份 29,421,580股,回购公司 B股股份 9,273,887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602%。回购 A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5.04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 A股价格上限 7.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54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591,055.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 B股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94港元/股(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限定的回购 B股价格上限 3.13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9港元/股,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16,692,453.68港元(按照 2025年 5月 30日港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港元=0.91642元人民币换算,累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97,298.4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华达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达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9,由董事长邵明祥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15.8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1%
累计已回购金额5,065.46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8.78元/股~11.8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5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

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8日完成了回购专项贷款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工作,账户信息如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证券账户号码:B88690340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5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5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515.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购买的最高价为11.80元/股、最低价为8.7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65.4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德才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才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月17日~2026年1月16日
预计回购金额3,500万元~7,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710,4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9360%
累计已回购金额32,440,628.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0.15元/股~14.5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8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才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方案暨获得股份回购资金贷款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9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78%,购买的最高价为12.95元/股、最低价为12.8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85,010.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71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360%,购买的最高价为14.55元/股、最低价为10.1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0,628.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广宇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宇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95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最高成交价为2.9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1619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已实施的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雷柏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雷柏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25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9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已就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依法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5,100股,回购总金额为3,467,75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公司A股总股本0.0586%,最高成交价为21.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56元/股。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杰瑞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杰瑞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9.0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5月23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49.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48.31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2025-032、2025-039号公告。

2025年5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040号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4.7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67元/股,成交金额14,582,341.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48.31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山东玻纤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东玻纤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2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220,98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182%
累计已回购金额29,988,522.56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08元/股~5.3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41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回购方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及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9)。

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份回购资金来源暨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5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220,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30元/股,最低价为4.0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88,522.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厦门象屿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厦门象屿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4月17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即从2025年4月 16日至2025年10月15日)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1亿股(含)-1.5亿股(含)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8.85元/股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已回购股数45,436,053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 本比例1.62%
累计已回购金额30,480.67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6.37元/股-7.01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回购股票不低于1亿股(含),不超过1.5亿股(含),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5元/股,回购股票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披露的《厦门象屿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29,519,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5%,购买的最高价为7.01元/股,最低价为6.4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163.0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45,436,05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2%,购买的最高价为7.01元/股,最低价为6.3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30,480.6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注: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回购注销625,622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2,806,995,283股变动为2,806,369,661股,以上占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目前总股本来计算。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盛美上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美上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8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8月6日~2025年8月5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0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99.02元/股(含)。除上述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此次回购股份方案后,公司积极推进相关工作,自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及银行托管等相关手续起至今,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尚未实施。

四、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中信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信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5月31日,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9,065,886股的比例为0.36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00元/股,最低价为48.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642,481.3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提供不超过9000万元(含)的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9,065,886股的比例为0.365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00元/股,最低价为48.2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642,481.3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利元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利元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2/28,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周俊雄 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2月27日~2026年2月26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413,421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8377%
累计已回购金额38,585,686.77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97元/股~28.5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A
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6.6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2025-010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13,4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37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8.50元/股,最低价为21.9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585,686.7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珠海冠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珠海冠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63.439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2%
累计已回购金额4,488.515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92元/股~12.8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2025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 5 31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34,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89元/股,最低价为11.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885,154.0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国投资本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投资本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9日~2026年4月8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9日,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5月30日收盘,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威胜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威胜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月15日~2026年1月14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 ~15,000 万元 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26.97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650%
累计已回购金额11,698.01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3.05元/股~39.8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

2025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公司股份价格由不超过3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9.4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5月1日至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80.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3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99元/股、最低价为33.3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6.37万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26.9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65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9.89元/股、最低价为33.0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698.01万元(含手续费、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和达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和达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14日~2026年4月13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50,982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319%
累计已回购金额3,058,138.09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2.09元/股~12.25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4日,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6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6日、2025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和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5)、《和达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5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0,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25元/股,最低价为12.0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8,138.0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50,9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1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25元/股,最低价为12.0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8,138.0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智翔金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智翔金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0/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14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796,1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2171%
累计已回购金额20,297,339.4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2.89元/股~29.43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A股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9.83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9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366,680,000股的比例为0.217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43元/股,最低价为22.8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297,339.45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4 金冠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冠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5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2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6元/股(含),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和2025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9 南王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王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 6月 25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9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及 2024年 7月 3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743,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93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60元/股,最低价为 9.3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9,660,44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9 思泰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思泰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进行了调整,由50.00元/股(含)调整为49.4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9日、2024年11月28日及2025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及《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677,04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 0.66%,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34.60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29.8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00,331.2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依照相关规定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9 依米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依米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78元/股(含),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指引第 9号》”)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6%,最高成交价 15.00元/股,最低成交价 14.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6,025,470.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规则》《指引第 9号》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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