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54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5年06月12日 23:15:54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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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6 虹软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虹软科技(股票代码:688088)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401,170,4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39,0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00,731,40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00,182,850.0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400,731,400×0.25)÷401,170,400≈0.2497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497元/股。


【16:11 源明杰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源明杰(股票代码:83978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1 摩尔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摩尔股份(股票代码:833334)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9,6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4.5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1 海川生物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海川生物(股票代码:873637)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1 永盛装备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永盛装备(股票代码:838116)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3.60元。

(3)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1 北漠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送红股1.862398股)】

北漠股份(股票代码:838152)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4,645,660.2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3,906,530.57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50,58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50,58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送红股1.862398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9,420,009.00股,派发现金红利1,011,6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根据财税相关规定执行。


【16:11 华甬新材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华甬新材(股票代码:873406)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7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1 信新智本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信新智本(股票代码:871787)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3,941,791.1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2,924,981.19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股,以应分配股数10,000,00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00,00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根据财税相关规定执行。


【16:11 协汇食品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协汇食品(股票代码:872310)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1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2)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4.5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1 翔宇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翔宇科技(股票代码:832591)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7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2.2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 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
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
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
[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
发1.980000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
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1 汉邦生物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汉邦生物(股票代码:872294)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8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1 英诺威尔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英诺威尔(股票代码:835013)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1 瘦西湖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瘦西湖(股票代码:871343)公布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972,0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4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根据财税相关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48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7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466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00:36 同大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同大股份(股票代码:300321)公布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8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9日。


【00:36 振芯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振芯科技(股票代码:300101)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192,000.00股后的 564,713,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735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0.6615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47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735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3,192,0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17日
除权除息日:2025年 6月 18日

【00:36 龙磁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龙磁科技(股票代码:300835)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488,870股后的 115,883,0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 19日。


【00:36 显盈科技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显盈科技(股票代码:301067)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7,236,000股剔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890,400股后的96,345,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7日
2、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18日

【00:36 中际旭创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际旭创(股票代码:300308)公布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4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 2025年 6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股份行权新增股份 6,417,810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111,118,334股。根据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11,118,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55,559,167.0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该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11,118,3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6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月19日。


【00:36 争光股份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争光股份(股票代码:301092)公布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该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428,000.00股后的133,625,48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2.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2.3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2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6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年6月19日。


【00:16 大参林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大参林(股票代码:603233)公布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期限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数量为6,697,254股,误操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回购股份数量为25,000股,合计回购6,722,254股。

公司已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鉴于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金额下限,公司管理层于2024年9月18日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限于2024年9月18日提前届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前述公司回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从而造成本次权益分派实际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应当进行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息)的参考价格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规定,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末,公司总股本为1,138,847,895股,扣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6,722,254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为1,132,125,641股。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32,125,641×0.31)÷1,138,847,895≈0.31元/股。

综上,本次公司权益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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