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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002421):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8月14日 17:21:09 中财网
原标题:达实智能: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5-078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5年 9月 2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八届董事会。

3. 公司于 2025年 8月 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2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日 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8月27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 28号达实大厦 43楼大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 (10)
3.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06《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09《关于修订<资产损失管理制度>的议案》
3.1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5)人
4.01选举刘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选举程朋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刘昂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选举苏俊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5选举沈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5.01选举王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选举吴申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选举刘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5年 8月 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 2025年 8月 15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 提案 2、3.01、3.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可获通过。

4. 提案 1、4、5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 提案 4、5项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第 4项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第 5项应选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年 8月 29日上午 9:00至 11:00,下午 2:00至 5:00。

2.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硕
邮编:518057
电子邮箱:das@chn-das.com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8月 1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1”,投票简称为“达实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投 X1票X1票
对候选人 B投 X2票X2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2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年 9月 2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制度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0   
3.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06《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案》   
3.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08《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09《关于修订<资产损失管理制度>的议案》   
3.10《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应选人数(5)人   
4.01选举刘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4.02选举程朋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4.03选举刘昂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4.04选举苏俊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4.05选举沈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5.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5.01选举王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5.02选举吴申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5.03选举刘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请在对应表决意见栏打“√”。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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