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605162):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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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02日 16:26:1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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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新中港: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
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5-054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
新港转债
浙江
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7/1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6月30日~2026年6月29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4,000万元~8,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元/股~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基于对浙江
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1.38元/股。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
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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