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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9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12月02日 21:40:3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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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3 均普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均普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8/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8月5日~2026年5月4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5,000万元
回购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累计已回购股数196.59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6%
累计已回购金额1,154.2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91元/股~11.4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0)。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不超过5.8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80元/股(含)调整为14.00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个月,延期至2026年5月4日止,即回购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8月5日至2026年5月4日。

公司于2025年9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并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司将回购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调整为“自有资金、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65,888股,占公司总股本1,228,282,800股的比例为0.1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42元/股,最低价为4.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41,963.83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科兴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兴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1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3月17日~2026年3月16日
预计回购金额3,000万元~6,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19,333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6%
累计已回购金额4,924.1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3.14元/股~43.5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之后的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上述三年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2025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46.83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6.83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6.75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19,33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6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3.50元/股,最低价为23.1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24.1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兖矿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兖矿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5年11月30日,A股回购进展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8/3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8月29日~2026年8月28日
预计回购金额0.5亿元~1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0元/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H股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8月29日,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0.5-1亿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8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用途为公司股权激励,期限3年,若3年内上述股份未用于股权激励,则予以注销。

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2025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根据一般性授权回购公司H股股份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4亿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H股股份,每次回购H股价格不高于回购前5个交易日公司H股股票平均收市价的105%。回购期限将在下列较早的期限届满:(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2)公司股东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有关回购H股授权之日。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股份需在回购后10日内注销。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0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90元/股。

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5年9月16日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A股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该等资料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公司网站及/或《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A股、H股股份,前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国投资本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投资本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9日~2026年4月8日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456,1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071%
累计已回购金额3,499,344.00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58元/股~7.71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9日,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投资本”或“公司”)召开九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9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自2025年7月17日起,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7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45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1%,购买的最高价为7.71元/ 7.58 / 3,499,344.00
股,最低价为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际华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际华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12/7,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2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055.900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6958%
累计已回购金额10,000.180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51元/股~4.02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际华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1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未进行回购。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3,055.9001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6958%,购买的最高价为4.02元/股、最低价为2.5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0.1808万元。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冠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冠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10日~2026年4月9日
预计回购金额8,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06.92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207%
累计已回购金额7,998.95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4.12元/股~41.1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0日,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6.0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后续,公司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行发来的《贷款承诺函》,获得最高不超过壹亿零捌佰万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专项用于公司的上市股票(股票代码:605088)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 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9)、2025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8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56.0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5.4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4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06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即202,726,053股)的比例为1.0207%,购买的最高价为41.10元/股,最低价为34.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9,989,50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3 华明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明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6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3月1日、2025年3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号)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4号)。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24.60元/股调整为24.38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7月9日(2024年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号)。

公司于2025年7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除回购资金总额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号)。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24.38元/股调整为24.18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号)。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将回购价格上限由24.18元/股调整为23.98元/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的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820,80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421%,最高成交价为1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7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20,724,415.5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8:12 塔牌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塔牌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万元(含)且不少于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回购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分别于2025年9月3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2025-044、2025-049),于2025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本轮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11.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5131%,最高成交价为8.9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6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4,085,7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8.57元/股,未超过公司回购股票价格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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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轮回购方案,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12 新大正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大正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6元/股,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3.78元/股。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13.78元/股调整为16.79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实施回购59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3.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9元/股,成交金额7,281,48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3 珠海冠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珠海冠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1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4月13日~2026年4月12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63.4391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2%
累计已回购金额4,488.515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1.92元/股~12.8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2025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7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22.70元/股(含)调整为35.9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34,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12.89 / 11.92 / 44,885,154.07
为 元股,最低价为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
(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3 兴图新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图新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累计回购股份86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前述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866,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4%。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3%,减持均价为29.18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6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57%。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866,600股
持股比例0.84%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866,6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10月30日
减持数量5,5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30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5,500股
减持价格区间28.73~29.23元/股
减持总金额160,515元
减持比例0.0053%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84%
当前持股数量861,100股
当前持股比例0.8357%
2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收回的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3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3 中无人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无人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6月26日~2026年6月25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00,296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0297%
累计已回购金额998.8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9.64元/股~50.0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60.5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后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0),2025年6月27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及2025年7月5日披露的《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0,2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9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0元/股,最低价为49.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8.8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3 热景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热景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1/12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1月12日~2026年11月11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万元~2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904,054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98%
累计已回购金额149,955,134.7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5.59元/股~176.79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04,054股,占公司总股本92,707,940股的比例为0.9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76.79元/股,最低价为145.5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55,134.7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3 中控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控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10/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10月24日~2026年10月23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0万元~10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94.3706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7512%
累计已回购金额29,888.0900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8.30元/股~51.49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含利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8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司将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943,706股,占公司总股本791,189,527股的比例为0.75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51.4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8.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8,880,900.4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2 华盛锂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盛锂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3/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009,491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26%
累计已回购金额42,209,528.53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8.34元/股~21.80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4日,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由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用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25日、2025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09)、《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止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09,491股,占公司总股本159,500,000股的比例为1.26%,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18.34元/股,最高价为21.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209,528.5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3 天秦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秦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2024年2月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2)的规定及要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541,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0.97%;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间为自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12月8日至2026年3月7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下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4)。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41,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7%,最高成交价格为11.87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8.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4,997,405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减持回购股份。目前用于出售的回购股份余额为1,541,300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减持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3 国瓷材料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瓷材料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2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3 润泽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润泽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0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3,333,333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77%;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6,666,66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3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2025年6月4日、2025年7
月1日、2025年8月6日、2025年9月2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2)、《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034、2025-042、2025-048、2025-056、2025-061、2025-064)。

1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1,276,886股,占公司总股本0.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59.28元/股,最低价格为45.5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58,351,633.9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2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3 华菱钢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菱钢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80元/股(含)的条件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48.28万股(含)~6,896.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0%~1.00%(按最高回购价格测算)。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43,481,479股,占公司总股本6,908,632,499的0.629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9,143,503.9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一)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一)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3 盈趣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盈趣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2024 9 9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年 月 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
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和2024年9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4)。

2024 10 19
年 月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82),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7.00元/股(含)调整为16.87元/股(含)。

2025年1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增加自筹资金。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该贷款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2025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6.87元/股(含)调整为16.58元/股(含)。

2025 9 8
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6.58元/股(含)调整为23.00元/股(含),并同时将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调整至2026年3月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745,6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104%,最高成交价为14.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7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3,593,694.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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