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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9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5年12月02日 21:40:37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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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3 顺发恒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顺发恒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顺发恒能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注销25,000
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95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和2025年2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3 南模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模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5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88,912股,占1.0119%
公司总股本的 。前述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即2024年5月23日)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出售,并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3年内完成转让;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转让,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 8 29 www.sse.com.cn
年 月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了
《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公司计划按照市场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合计不超过779,635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导致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2,346,309股
持股比例3.01%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346,309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回购股份处理的相关规定,在出售期间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
减持计划首次披露日期2025年8月29日
减持数量0股
减持期间2025年9月19日~2025年11月30日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0股
减持价格区间0~0元/股
减持总金额0元
减持比例0%
原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
当前持股数量2,346,309股
当前持股比例3.01%
2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3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8 致欧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致欧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在本次回购方案中,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905,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72%,最高成交价为20.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82元/股,成交金额为50,001,6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213,500股股票已于2025年10月17日非交易过户至“致欧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691,900股公司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8 中瑞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瑞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66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4.6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31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2025年6月11日;因公司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4.3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18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2025-06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03,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24.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42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4,998,766.70元(不含手续费)。公司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交易申报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中远海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远海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年10月14日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7.49亿元~14.98亿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50,000,065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23%
累计已回购金额748,337,989.95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86元/股~14.98元/股
注:预计回购金额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实际回购金额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13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远海控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披露的《中远海控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9)。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持公司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做调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维持公司A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 2
2025年11月5日,公司首次实施本轮A股回购。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50,000,065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30日总股本的比例为0.323%,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14.9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14.8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48,337,989.9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龙佰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龙佰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4.32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7日、2025年6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5年7月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64,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56%,最高成交价为16.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481,016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7 科大国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大国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5 4 27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具体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2025 4 29 www.cninfo.com.cn
公司于 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92,031,018股的0.0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24.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013,6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恒瑞医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恒瑞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8/21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8月20日~2026年8月19日
预计回购金额100,000万元~20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89.87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3%
累计已回购金额59,521.63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59.32元/股~70.0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A股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8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不超过20亿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以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13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97.99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5%,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63.2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59.3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978.8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累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889.87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70.0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59.3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9,521.6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奇正藏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奇正藏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9,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1.65元/股(含),若按回购总金额上、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4.36万股——505.53万股,约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5354%——0.9519%。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详见2025年3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7月10日起由不超过31.6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1.27元/股。详见2025年7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9月22日起由不超过31.2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31.05元/股。详见2025年9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4,870,8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5.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3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3,752,421.9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5年6月4日,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81,460股非交易过户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详见2025年6月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期)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4,289,395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2 杰瑞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杰瑞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提示: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瑞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9.00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5月23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49.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8.31元/股(含)。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9月24日)起,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48.3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8.16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032、2025-039、2025-067号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38.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67元/股,成交金额106,229,502.5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2025年9月24日前的回购价格未超过48.31元/股,2025年9月24日(含)后的回购价格未超过48.16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3 菲菱科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菲菱科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26元/股(含)。

本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完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2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9.2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6%,最高成交价为7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382,590.3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2
计划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3 海波重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波重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海波重型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的规定及要求,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5月16日期间已回购的部分公司股份,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9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20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下同),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5-058)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5月16日期间实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开展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回购股份计划,共计回购公司股份2,522,2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6%(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2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数量为1,81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76%,占公司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9191%,减持所得资金总额为22,911,354.60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13.16元/股,成交最低价为12.50元/股,成交均价为12.60元/股。目前公司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用于出售的回购股份余额为703,300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继续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3 蓝思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蓝思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34.50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情况调整后),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7月9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7,309,607 A 0.15% 30.24
购公司股份数量 股,占公司目前 股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为
22.50 211,923,659.6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元(不含交易
费用),回购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①开盘集合竞价;②收盘集合竞价;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德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5年5月16日~2026年5月15日
预计回购金额7,5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36.23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13%
累计已回购金额1,999.7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31元/股~15.0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7,5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在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85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09.3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14.90元/股、最低价为14.31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598.68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136.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购买的最高价为15.04元/股、最低价为14.3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99.72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百傲化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傲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5/4/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188,8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16%
累计已回购金额198,660,918.72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9.58元/股~31.66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4.94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9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6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52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回购的最高价为人民币31.66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人民币30.97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984,759.8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188,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回购的最高价为人民币31.66元/股,回购的最低价为人民币19.58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660,918.7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广汇物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汇物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1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7/31~2026/4/30
预计回购金额20,000万元~4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1,477.04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24%
累计已回购金额8,498.5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4.62元/股~10.96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
全部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
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
事会2024年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和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将“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1.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9
个月,即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2024年7月31日至2026年4
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14,77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93,329,151股的
比例为1.24%,购买的最高价格为10.96元/股、最低价格为4.62元
/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84,985,433.6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日科化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日科化学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A股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12,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64,902,614股)的1.08%。最高成交价格为5.7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21元/股,成交金额为28,053,752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操作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以及回购方式、委托时间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世纪华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世纪华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12日及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8.77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方案完成时公司实际回购2025 11 29
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年 月 日刊登于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且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需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27,42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92%,最高成交价为18.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9,948,95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回购股份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28.77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2 长缆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缆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长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的议案》,根据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之用途约定,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已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发布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拟减持回购股份不超过3,862,15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截至上月末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减持已回购股份。

二、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在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军信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军信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的自有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5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30日和2025年5月6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17日。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中的相关条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以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57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1.19元/股(含);回购数量由6,542,362股至9,813,542股调整为9,438,415股至14,157,621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3,603,18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0.46%,最高成交价为14.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8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92,125.2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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