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0股被宣布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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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3月06日 20:45:0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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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3 中胤时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 股东的
名称 | 拟减
持原
因 | 拟减
持股
份来
源 | 拟减持
数量
(股) | 拟减持方式 | 拟减数量
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
例 | 减持期间 | 减
持
价
格
区
间 |
| 温州华
胤股权
投资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 自身
资金
需求 | 首次
公开
发行
前已
发行
股份 | 7,070,000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方式。其中,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90个
自然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1%;采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2% | 3.00%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15个交
易日之后
的3个月
内(即
2026年3
月30日至
2026年6
月29日) | 根据
减持
时的
市场
价格
及交
易方
式确
定。 |
如上述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公司股东华胤投资、公司间接股东王建敏、公司间接股东王建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及持股意向承诺,本次减持股东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来所作出的所有有关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
时所作承诺 | 华胤投资 | 股份锁定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 2020年10月
29日 | 2020年10月
29日至2021
年10月28日 | 承诺方履行
完毕,未出
现违反该承
诺的情形。 |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 持股及减
持意向承
诺 |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
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
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
减持计划。在持有公司股票锁
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
股票的,将通过公司在减持前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
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
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
在减持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 2020年10月
29日 | 长期有效 | 承诺正常履
行中,承诺
方严格履行
承诺,未出
现违反承诺
的情形 |
| 首次公开发行
时所作承诺 | 王建敏 | 股份锁定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 2020年10月
29日 | 2020年10月
29日至2023
年10月28日 | 承诺方履行
完毕,未出
现违反该承
诺的情形。 |
| 首次公开发行
时所作承诺 | 王建远 | 股份锁定
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 2020年10月
29日 | 2020年10月
29日至2023
年10月28日 | 承诺方履行
完毕,未出
现违反该承
诺的情形。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华胤投资、间接股东王建敏、间接股东王建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减持主体是否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如适用)规定的情形。
本次减持主体华胤投资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第六条至第九条不适用)。
【20:43 江龙船艇:关于董事、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因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公司股票;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 股东名称 | 拟减持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赵盛华 | 不超过3,776,679股 | 1.0000% |
| 龚重英 | 不超过2,821,702股 | 0.7471% |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连续90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连续90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拟减持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情形。
【20:43 特发服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股东自身资金规划
2.股份来源:司法拍卖所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0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时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审计基准日后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应做除权除息处理)。
【19:38 华胜天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
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申龙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5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32%;职工代表董事刘亚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5%;高级管理人员张秉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的时间除外),申龙哲先生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不超过337,5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08%;刘亚玲女士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不超过39,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6%;张秉霞女士本次
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不超过46,87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3%。
【19:33 *ST声迅: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方式、数量、比例:贾丽妍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7,414股公司股份,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总股本的0.0092%,减持比例亦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
(四)减持期间: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6月29日)。
(五)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丽妍女士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其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贾丽妍 | (一)发行人监事贾丽妍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自发行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二)发行人监事贾丽妍承诺
1
、本人在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若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
将遵守《减持规定》、《上市规则》、《减持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
(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
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另有规定的除外;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在六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第(1)项所规定的减
持比例的规定;
(4)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
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
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
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5)本人实施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在预先披露
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
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
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 | 严格履行中 |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 | 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 |
【19:18 鑫科材料:鑫科材料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长宋志刚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900,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98%;
2.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总经理王生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25,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91%;3.因个人资金需求,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25,000股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91%。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宋志刚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
| | |
| 持股数量 | 3,600,000股 |
| 持股比例 | 0.1993%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3,600,000股 |
| 股东名称 | 王生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
| | |
| 持股数量 | 2,100,000股 |
| 持股比例 | 0.1163%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2,100,000股 |
| 股东名称 | 张龙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 |
| | |
| 持股数量 | 2,100,000股 |
| 持股比例 | 0.1163%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2,1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宋志刚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900,0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498%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90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4月1日~2026年7月1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 股东名称 | 王生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525,0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291%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25,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4月1日~2026年7月1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 股东名称 | 张龙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525,0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291%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25,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4月1日~2026年7月1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 |
| 拟减持原因 | 个人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之情形。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督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于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
在减持期间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减持期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9:18 中农立华:中农立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益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益隆”)持有
中农立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25,401,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45%。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并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广东益隆的股东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黄柏集先生,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李明光先生和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康凯先生,其股份减持将导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持股股份变动。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广东益隆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5,376,000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
15 3
上述股东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减持
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拟减持数量和比例进行调整。
【19:18 横店影视: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华恒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华恒影”)持有公司50,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95%;金华恒影的一致行动人即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控股”)持有公司509,6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3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金华恒影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342,000股公司股份,即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金华恒影的《股份减持告知函》,金华恒影拟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9:18 红星发展:红星发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贵州
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长万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7%,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的股份。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陈国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0%,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的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刘正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5%,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的股份。公司副总经理罗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0%,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的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耿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0%,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的股份。公司财务总监高令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0%,股份来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万洋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85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2%。陈国强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8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0%。刘正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1
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475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4%。罗建平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05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2%。耿震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05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2%。高令国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减持股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5,1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18:28 汇隆活塞: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
称 | 计划减持数
量
(股) | 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
格区间 |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 拟减
持
原因 |
| 李颖 | 不高于
1,703,520 | 0.9600% | 大宗交
易或集
中竞价
交易 | 公告之日
起30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 | 根据市
场价格
决定 | 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 | 自身
资金
需求 |
| 李晓峰 | 不高于
1,739,010 | 0.9800% | 大宗交
易或集 | 公告之日
起30个交 | 根据市
场价格 | 北交所
上市前 | 自身
资金 |
| | | | 中竞价
交易 | 易日后的
3个月内 | 决定 | 取得 | 需求 |
注:如公司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时,则调整相应的减持数量,保持减持比例不变。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本次减持主体为一致行动人,拟在本次公告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股东此前做出的承诺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大连
汇隆活塞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