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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0020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勇)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14:05:43 中财网
原标题:瑞泰科技: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勇)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 勇)
本人李勇,作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
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一)股东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本人均列席参会。

(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6次,亲自出席
6次。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出了同意票,不存在投出反对
票、弃权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认真
履行职责并召集会议3次,对公司拟变更的董事候选人、高级
管理人员的的任职条件、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仔细审核,确认
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亦能
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要求,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聘用。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认
真履行职责并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工作、年度预算报告、年度
ESG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查,监督公司战略实施、风险防控、ESG
管理等工作开展实施,对公司的投融资预算和风险评估情况进行
了研究,就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
建议。

3、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
真履行职责并出席会议,对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独董
津贴、公司2024年度薪酬情况等事项进行了仔细审核,确认独董
津贴方案的合理性;公司的薪酬核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考核公
平公正符合实际工作;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方案合理,亦能符
合公司的实际发展要求。

4、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5次,本人均
亲自出席,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年审工作报告、关联交易
事项、发行可转债有效期延期事项、2025年年审工作安排等议案
进行审议。本人同意全部议案并对会议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
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2026年预计重大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预
计2025年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销售产品金额上限为7.5亿
元,采购产品金额上限为65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相关
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关联交易均按照协议执行,并按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
议通过。此外,公司根据深交所规定出具了《关于公司在中国建
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关于公
司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
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不
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推荐,并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
名人选。本次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
过。本次董事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核,总经理提名,同意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人选。本次高级
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六)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绩效考核与薪酬的议案》,
确认了2024年度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核定情况以及2025年高管
人员的基薪。

(七)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听取了
年审机构关于公司2025年年审工作安排及预审情况的汇报,包括
审计人员与时间安排、具体审计计划、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审
计重点等事项。会上,本人与审计机构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
交流,指出审计机构应科学合理安排审计时间,加强关注对所属
企业的审计,将常规审计流程结合行业特点推进相关工作,进一
步强化风险防范。

三、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独董专门会议
的时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同时对所属企业的科研工作进行
了指导,累计现场办公21天,符合相关要求。通过现场工作,
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执行等情况,同时
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与
审计机构单独进行了沟通。日常保持与公司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的沟通,通过面谈、电话等形式,主动获悉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此外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司舆情,做
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参加了公司2024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集体业绩说明会,就公司发展战
略规划、行业情况等方面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交流。

(二)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董监事专
题培训,进行了独立董事履职实践、规则变动解读等内容的学习,
进一步提升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
公司相关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保证公
司的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六、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报告期内,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
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本人由于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在公司股东会选举新一届董事会
成员通过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
相关职务。在此,衷心感谢公司在本人履职期间给予的支持与帮
助,亦衷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带领下,能够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实现更高质量的成长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勇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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