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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301007):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兆成)

时间:2026年04月12日 16:05:28 中财网
原标题:德迈仕:2025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兆成)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魏兆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始终秉持“独立监督、专业赋
能、精准履职”的核心原则,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最新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要求。相较于2024年基础履职实践,
2025年度本人进一步深化履职深度、拓宽监督维度,将“事后核查”升级为“事前预判、事中跟踪、事后复盘”的全流程履职模式,以
更主动的姿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工作中,本人不仅完成会议审议、议案表决等基础职责,更聚焦公司精密制造主业升级、新兴业务拓展、合规风险防控等核心议题,通过专项调研、行业对标、专业论证等方式提供深度支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第三方”监督与咨询价值,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的最新要求,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2025年度着力强化专业能力与公司战略的深度适配:一方面通
过参加创业板新规培训及行业研讨,系统更新公司治理、财务审计与合规风控知识体系;另一方面紧扣公司向新能源汽车精密零部件及工业自动化核心部件拓展的战略方向,深入研习产业链政策与技术标准,旨在以“通用法规+专项产业”的复合型专业储备,为董事会科学决
策提供更具前瞻性与针对性的智力支持。

二、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召开前,本人主动获取决策所需资料,深入研读议案背景,全面掌握公司运营实况,为科学决策奠定坚实基础;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凭借专业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持续跟踪议案落地执行情况,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与咨询作用。

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无缺席或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情形,出席率为100%。针对重大议案,本人坚持“审慎决策”原则,构建了“审议-建议-跟踪”的闭环管理机制。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并对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进行有效监督。本人认为履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对履职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2025年度,公司召开股东会2次,本人亲自列席会议。会上本
人与管理层就公司经营现状及战略转型规划进行了深入交流,切实维护了股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查验,就关键问题开展
评议和核查后,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
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202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数据官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审阅了上述议案的全部材料,对报告所反映的公司2025年第一
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确认该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经营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对首席数据官拟聘任人选的履历、专业能力等进行了细致核查,确认其具备履行该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养和从业经验,聘任程序合规,符合公司数字化发展战略需求。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2025
年半年报及其摘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重大遗漏等情况;
2025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对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改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人逐一审慎核
查:确认董事会人数调整、职工代表董事设置及《公司章程》修订符合公司治理发展需求,修订内容合法合规;核查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制定及修订条款,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拟改选人选的履历、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等进行细致核查,确认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素养和能力,改选程序合规;核实拟续聘审计机构的资质、执业能力及过往服务情况,确认其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专业性;确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召开程序、会议议题等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合法行使表决权。经审慎审议,本人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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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上述独立意见均基于公
司实际情况及专业判断,未受任何外部因素影响,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提名
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和《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全程参与并主导了相关委员会的工作。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主持召开了委员会会议,依据《公
司章程》及《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开展工作,严把选人关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履职能力及独立性进行了全面审查,确保提名程序合法合规。优化治理结构;针对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积极建议引入具备多元化背景的专业人才,报告期内对提交审议的重大人事议案均进行了尽职审查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管理团队的运作效能。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依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重点强化财务监督与内控管理职能,定期报告把好关,在年报及半年报编制期间,仔细审阅财务数据及附注,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深入沟通,认真核查审计意见,确保信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审计收费及独立性进行专项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了专业建议。风险防范;在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全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看门人”作用。

作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的
研讨,战略研判方面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与行业动态,对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中长期战略目标提出针对性建议。决策支持方面对重大投资项目及业务转型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撑。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等契机,深度介入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战略转型进展及重大投资项目推进等核心领域,动态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

在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多种方式组织会
议的背景下,本人坚持“现场履职”与“远程沟通”相结合,累计投入充足时间现场工作。期间,本人深入公司生产线等多处关键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通过现场查看、资料调阅、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全方位透视公司生产运营实况。

针对业务的发展需求,本人主动开展行业上下游专项调研,收集
市场动态与行业前沿信息,为公司业务决策提供了详实的一手参考依据。

此外,本人推动建立了常态化的经营数据通报与沟通机制,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本人持续关注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行业政策调整对公司的潜在影响,及时就经营管理优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参谋与监督职责。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高度重视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持续跟踪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本人致力于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杜绝违规披露风险,提升公司透明度与市场信誉。

本人不仅关注表面数据,更深入探究公司经营管理的实质。重点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落实进度、财务管理规范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业务发展战略等关键事项进行全方位了解。在审议议案时,本人坚持查阅原始资料,运用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进行独立分析,确保每一次表决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针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本人秉持谨慎性原则,做出
了客观、公正的专业判断。本人严格履行监督核查职责,重点审查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确保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坚决防止损害公众股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做广大投资者的忠实守护者。

为适应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新要求,本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
认真研读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协会组织的专业培训。通过持续提升专业素养和执业胜任能力,本人能够更精准地识别风险、更科学地提出建议,从而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为公司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七、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任或解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深切感受到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各
部门的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公司提供了全方位的资源保障,在此致以诚挚谢意。

最后,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基业长青、创新不止。希望
公司不断夯实盈利能力,锻造核心竞争力,塑造诚信规范的上市公司典范,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回报股东及造福社会而不懈奋斗!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魏兆成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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