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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143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6年05月19日 19:10:1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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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9 如通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如通股份(股票代码:603036)公布如通股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6,006,025 0.2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5,321,325.50元。


【18:39 恒辉安防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恒辉安防(股票代码:300952)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72,586,78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172,586,78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1,621,504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


【18:39 德福科技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德福科技(股票代码:301511)公布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747,296.00股后的627,574,7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26日

【18:34 北部湾港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北部湾港(股票代码:000582)公布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17,084,4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

本次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


【18:34 凯恩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凯恩股份(股票代码:002012)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7,625,4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1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9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


【18:34 青龙管业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青龙管业(股票代码:002457)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1.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161,700.00股后的330,325,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因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3,161,7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
本次权益分派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333,486,800-3,161,700)*0.12=39,639,012元(含自派部分)。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过程如下:
(1)除权除息时,按除权前总股本333,486,800股(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为1.188623元,其计算过程如下:
每10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9,639,012/333,486,800*10
=1.188623元
每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39,639,012/333,486,800
=0.1188623元
(2)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含税)=(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88623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

2

【18:34 黄山胶囊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黄山胶囊(股票代码:002817)公布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9,098,1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3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7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


【18:34 煌上煌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煌上煌(股票代码:002695)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559,585,801 10 1.000000
股后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


【18:34 弘亚数控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弘亚数控(股票代码:002833)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6日)收市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2、由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弘亚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截至未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27日。


【18:34 新宏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新宏泽(股票代码:002836)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5,002,180.00股后的225,397,8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7日。


【18:19 莱赛激光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3股)】

莱赛激光(股票代码:920363)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95,240,000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95,450,000股减去回购的股份 210,000股,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股转增 3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股转增 0股,需要纳税),每 10股派 1.5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95,4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4,022,000股。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核算的结果为准。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3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时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 95,240,000 *(1.5÷10)÷95,450,000 =0.1496700;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股转增股数÷10)÷总股本=95,240,000 *(3÷10)÷95,450,000 =0.2993400;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送红股数+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转增股数)=(前收盘价- 0.1496700 )÷(1+ 0+ 0.2993400)。


【18:19 中船汉光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船汉光(股票代码:300847)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296,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1.044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
缴税款0.23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116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
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


【18:19 亿能电力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亿能电力(股票代码:920046)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1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7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19 派能科技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派能科技(股票代码:688063)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45,359,249股,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5,998,520股后的公司股本239,360,729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680,730.4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39,360,729×0.124)÷245,359,249≈0.121元/股(保留三位小数)综上,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21)÷(1+0)元/股。


【18:19 兆易创新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兆易创新(股票代码:603986)公布兆易创新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A股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股票期权行权等致使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701,102,451股(包括A股总股本667,849,351股和H股总股本33,253,100股),扣除公司A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603,020股,以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700,499,431股为基数,公司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5,374,573.25元,其中A股拟派发现金红利500,434,748.25元。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A股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A股总股本=(667,246,331股×0.75元/股)÷667,849,351股≈0.75元。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综上,公司本次A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75)÷(1+0)=(前收盘价格-0.75)元/股。


【18:19 万向德农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万向德农(股票代码:600371)公布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92,578,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9,257,800.00元。


【18:14 南兴股份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南兴股份(股票代码:002757)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5,455,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


【18:14 科士达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科士达(股票代码:002518)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2,225,0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5月27日。


【18:05 金宏气体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金宏气体(股票代码:688106)公布金宏气体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5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535,384,888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829,996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530,554,892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32,638,723.00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530,554,892×0.25)÷535,384,888≈0.248元/股。

因此,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248)÷(1+0)=前收盘价格-0.248元/股。


【18:05 德瑞锂电公布2025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德瑞锂电(股票代码:920523)公布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1,301,3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7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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