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68819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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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7月13日 21:00:28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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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智洋创新: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
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6-048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已于2026年7月13日以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效。
2、会议于2026年7月13日下午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漆彤以通讯方式参加,其余董事均以现场方式参加。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国永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刘国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选举了第五届董事会委员会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李奇凤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刘国永(主任委员)、聂树刚、张万征、孙培翔、谭博学2、审计委员会委员:李奇凤(主任委员)、赵砚青、漆彤
3、提名委员会委员:谭博学(主任委员)、聂树刚、漆彤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漆彤(主任委员)、陈晓娟、李奇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聂树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孙培翔先生、鲍春飞先生、王书堂先生、梅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馨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胡学海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韩美月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