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300604):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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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1:12:2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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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长川科技: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
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分公司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同意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实施该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的人员办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等。上述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39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1,163,58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80.1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127,030,393.8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34,958,692.6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92,071,701.14元,该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53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 | 原计划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
| 1 | 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 | 383,958.72 | 219,243.05 | 219,243.05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93,960.00 | 93,460.00 | 89,964.12 |
| 合计 | 477,918.72 | 312,703.05 | 309,207.17 | |
注: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9,207.17万元,因扣除发行费用导致少于原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因此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93,460.00万元调整为89,964.12万元,其余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稳步推进实施,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增加分公司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如下: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变更前) | 实施主体(变更后) |
| 半导体设备研
发项目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川
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长川科
技(苏州)有限公司、杭州长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川
人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长川科
技(苏州)有限公司、杭州长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杭
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
司、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分公司 |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公司名称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MAK7EBCU8N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公司名称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 负责人 | 金睿 |
| 成立日期 | 2026-03-02 |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8号10层3-1010 |
| 总公司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
备销售;软件开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二)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公司名称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0MAK0KGUA9D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负责人 | 金睿 |
| 成立日期 | 2025-11-11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
号2栋2单元6楼601-605号 |
| 总公司 |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租赁服
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本次募投项目除增加实施主体之外,拟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均不存在其他变化。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拟由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实施“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
公司增加分公司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作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向和项目实施内容,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意见
2026年8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本次增加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增加分公司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作为“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分公司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作为“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同意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和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授权的人员办理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等。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
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