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报]港股通红利低波ETF鹏华 (159117): 鹏华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中期报告
|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1:17:46 中财网 |
|
原标题:港股通
红利低波ETF鹏华 : 鹏华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6年中期报告

鹏华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6年中期报告
202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6年8月28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中期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26年08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26年01月01日起至2026年06月30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1.1重要提示....................................................................21.2目录........................................................................3§2基金简介......................................................................52.1基金基本情况................................................................52.2基金产品说明................................................................5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2.4信息披露方式................................................................72.5其他相关资料................................................................7§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7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3.2基金净值表现................................................................83.3其他指标....................................................................8§4管理人报告....................................................................9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9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2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2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3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3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4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4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4§5托管人报告...................................................................14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4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4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5§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156.1资产负债表.................................................................156.2利润表.....................................................................166.3净资产变动表...............................................................176.4报表附注...................................................................19§7投资组合报告.................................................................38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387.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397.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39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41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42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427.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42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427.1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43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437.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43§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44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44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44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44§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44§10重大事件揭示................................................................45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45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45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45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45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4510.6管理人、托管人及相关从业人员受调查或处罚等情况............................4510.7基金租用或者通过
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证券投资的相关情况....................4510.8其他重大事件..............................................................46§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48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48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48§12备查文件目录................................................................4812.1备查文件目录..............................................................4812.2存放地点..................................................................4812.3查阅方式..................................................................48§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 基金名称 | 鹏华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鹏华港股通低波红利ETF |
| 场内简称 | 港股通红利低波ETF鹏华 |
| 基金主代码 | 159117 |
| 基金运作方式 | 交易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5年9月30日 |
| 基金管理人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62,401,153.00份 |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上市日期 | 2025年10月17日 |
2.2基金产品说明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
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
内。 |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托凭
证)等实现对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
控制在0.3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
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
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因特殊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
人可采取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替代策略在内的其他
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
目的。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法律法规的限制;(2)
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流动性严重不足;(3)标的指数成
份股(含存托凭证)长期停牌;(4)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
进行配股或增发;(5)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派发现金股
息;(6)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定期或临时调整;(7)标
的指数编制方法发生变化;(8)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
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2、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
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
| | 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
析、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
进行个券选择。
本基金可投资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
兼具债权和股权双重属性,本基金将通过对目标公司股票的投资价
值分析和债券价值分析综合开展投资决策,力争增强本基金的收益。
4、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
为进行流动性管理、应付赎回、降低跟踪误差、提高投资效率及规
避外汇风险,本基金可投资金融衍生品,并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
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衍生品,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
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
的投资组合管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
极调整投资策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
金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6、融资及转融通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基础上,参与
融资业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经营原则的前
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
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
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
期限和比例。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公告。 |
| 业绩比较基准 | 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通过港股通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
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
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
限于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
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
注:无。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 名称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
负责人 | 姓名 | 高永杰 | 冯萌 |
| | 联系电话 | 0755-81395402 | 021-52629999-213310 |
| | 电子邮箱 | xxpl@phfund.com.cn | fengmeng@cib.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6788533 | 95561 | |
| 传真 | 0755-82021126 | 021-62159217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楼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
道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楼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67号4
楼 |
| 邮政编码 | 518048 | 200120 |
| 法定代表人 | 张纳沙 | 吕家进 |
2.4信息披露方式
|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 |
| 登载基金中期报告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phfund.com.cn |
| 基金中期报告置备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其他相关资料
| 项目 | 名称 | 办公地址 |
| 注册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6,505,164.63 |
| 本期利润 | -2,907,417.43 |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361 |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3.43% |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8.80% |
|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2026年6月30日) |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4,448,199.50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713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57,952,953.50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9287 |
| 3.1.3累计期末指标 | 报告期末(2026年6月30日) |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7.13% |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未实现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阶段 |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 ①-③ | ②-④ |
| 过去三个月 | -10.53% | 0.73% | -12.28% | 0.75% | 1.75% | -0.02% |
| 过去六个月 | -8.80% | 0.83% | -10.26% | 0.85% | 1.46% | -0.02%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 | -7.13% | 0.79% | -6.44% | 0.83% | -0.69% | -0.04% |
注:业绩比较基准=标普港股通低波
红利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5年09月30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3其他指标
注:无。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2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为15,047亿元,公司管理着410只公募基金,23只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及划转资本组合。历经二十余年基金投资管理实践,公司在基金投资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 | 证券从
业年限 | 说明 |
|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
| 闫冬 |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 2025-09-
30 | - | 16年 | 闫冬先生,国籍中国,理学硕士,16年证券
从业经验。曾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资产管
理部投资经理;2018年5月加盟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现担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
基金经理。2019年03月至2020年12月
担任鹏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03月至2020年12
月担任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9年03月至2020年12月
担任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04月至2020年12
月担任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
12月担任鹏华中证A股资源产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
2020年12月担任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1月至
2021年01月担任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
年01月至2021年01月担任鹏华中证银行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21年01月至2022年08月担任鹏华中
证酒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21年01月至2025年08月担任鹏华中
证环保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
| | | | | | 金经理,2021年0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
800地产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2021年0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A
股资源产业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
金经理,2021年02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
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1年02月至今担任鹏华中
证细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3月至
2026年04月担任鹏华国证有色金属行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1年04月至2025年10月担任鹏
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06月
至2022年08月担任鹏华中证车联网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1年07月至2025年10月担任鹏
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1
年12月至2025年10月担任鹏华中证沪港
深科技龙头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2022年03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细
分化工产业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08月
至今担任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3年04月至
今担任鹏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05
月至今担任鹏华国证石油天然气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2024年07月至今担任鹏华上证科创
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4年09月至2026年04月
担任鹏华国证有色金属行业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
理,2024年10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光伏
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12月至
2026年03月担任鹏华中证全指公用事业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5年03月至今担任鹏华上证科创
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5年06月
至今担任鹏华创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5年09 |
| | | | | | 月至今担任鹏华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26年0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工业有色
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26年02月至今担任鹏华创
业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6年04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电池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6年04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港股通信息技术综合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闫冬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
| 余展
昌 |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 2025-09-
30 | - | 9年 | 余展昌先生,国籍中国,金融硕士,9年证
券从业经验。2017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量
化研究员、高级量化研究员,2020年8月
至2022年10月担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
投资经理,现担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
理助理/基金经理。2022年10月至今担任
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10月至今担
任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10月
至今担任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2年10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2年
10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10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2023年08月至2026
年03月担任鹏华创业板指数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2023年08月至今
担任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24年04月至今担任
鹏华恒生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QDII)基金经理,2024年11
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12
月至今担任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4年12月
至2025年01月担任鹏华中证A500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5年01月至今
担任鹏华中证A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5年01 |
| | | | | | 月至2025年03月担任鹏华上证180指数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5年01
月至2026年03月担任鹏华恒生港股通高
股息率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5年02月至今担任鹏华上证科创
板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25年03月至今担任鹏华恒生
中国央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5年03月
至今担任鹏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
2025年05月至今担任鹏华上证科创板2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2025年07月至今担任鹏华恒
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5年09月至今担任鹏华标普港股
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6年05月至今担任鹏华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经理,余展昌先生具备基金从业
资格。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注: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对待各组合或组合间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1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作为港股主题指数基金,本基金旨在为看好该主题的投资者提供投资工具。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力争跟踪标的指数,并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跟踪误差的主要来源分为几个方面,包括成份股的调整、日常申赎的交易影响、股票的分红、汇率的影响等。为了进一步控制跟踪误差,鹏华基金建立了一套完备的ETF跟踪机制,事前对成分股的异动进行密切跟踪,及时调整,在交易环节采用算法交易等方式进一步减少交易冲击成本和摩擦,在仓位控制上,基金经理在紧密跟踪指数的基础上,也会针对客户申赎的情况做优化调整。
2026年上半年标普港股通低波
红利指数走出先强后弱行情,一季度依托公用事业、能源等高股息标的走出阶段性防御行情、录得小幅上涨,二季度受美联储降息预期延后、资金集中涌入港股科技成长赛道分流、油价回落压制周期红利板块拖累持续回调,整体波动显著小于恒生指数,凭借行业分散约束的编制规则规避高股息陷阱,估值与分红性价比被动抬升,在港股整体走弱环境中充分体现低波红利资产的防御对冲属性,是震荡市场中稳健配置的底仓选择。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8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26%。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宏观经济情况看,2026年上半年国内经济整体平稳运行,GDP 同比增长 4.7%,呈现一季度走强、二季度小幅放缓态势,整体处于年度增长目标区间。经济结构分化特征突出,高技术制造、外贸出口、线下服务消费构成核心支撑,地产链、传统内需修复偏慢,工业企业盈利持续改善,物价温和回升,政策端持续发力稳内需、培育新质生产力,对冲传统行业下行压力,经济向好基础仍在巩固。
从港股市场角度看,其市场涨跌受多重因素的驱动,后续需要密切关注海外流动性以及基本面情况。年初港股的下跌一方面源于亚太其他市场的虹吸效应,同时有美伊冲突和美联储加息预期的影响,但目前的股价反映已经比较充分,不应过度悲观。同时,随着韩国股市的去杠杆,亚洲配置资金或重新回流港股市场。另一方面,港股市场流动性相对较差,巨额资金的解禁也引起了市场的担忧,但随着靴子的落地,三季度后市场会更加明朗。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登记结算部、风控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各投资部门、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成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可与估值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但不参与日常估值的执行。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4,448,199.50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287元,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无。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自身能够获取的数据和信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托管人对本中期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根据自身能够获取的数据和信息,认真复核了本中期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截止日:202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资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26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 | | | |
| 货币资金 | 6.4.7.1 | 1,120,866.87 | 3,710,058.60 |
| 结算备付金 | | - | - |
| 存出保证金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7.2 | 56,495,445.36 | 144,304,344.22 |
| 其中:股票投资 | | 56,495,445.36 | 144,304,344.22 |
| 基金投资 | | - | - |
| 债券投资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 贵金属投资 | | - | - |
| 其他投资 |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6.4.7.3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6.4.7.4 | - | - |
| 债权投资 | 6.4.7.5 | - | - |
| 其中:债券投资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 其他投资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6.4.7.6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4.7.7 | - | - |
| 应收清算款 | | - | 5,947,160.27 |
| 应收股利 | | 565,700.61 | 275,115.16 |
| 应收申购款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其他资产 | 6.4.7.8 | 60,492.63 | - |
| 资产总计 | | 58,242,505.47 | 154,236,678.25 |
| 负债和净资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26年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25年12月31日 |
| 负债: | | | |
| 短期借款 |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6.4.7.3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 应付清算款 | | 184,773.32 | -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15,395.09 | 40,813.75 |
| 应付托管费 | | 5,131.68 | 13,604.58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 - | - |
| 应交税费 | | - | - |
| 应付利润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其他负债 | 6.4.7.9 | 84,251.88 | 6,127,101.68 |
| 负债合计 | | 289,551.97 | 6,181,520.01 |
| 净资产: | | | |
| 实收基金 | 6.4.7.10 | 62,401,153.00 | 145,401,153.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6.4.7.11 | - | - |
| 未分配利润 | 6.4.7.12 | -4,448,199.50 | 2,654,005.24 |
| 净资产合计 | | 57,952,953.50 | 148,055,158.24 |
|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 | 58,242,505.47 | 154,236,678.25 |
注:报告截止日2026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287元,基金份额总额62,401,153.00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
月30日 |
| 一、营业总收入 | | -2,590,227.75 |
| 1.利息收入 | | 1,629.71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6.4.7.13 | 1,629.71 |
| 债券利息收入 | |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 6,298,588.98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6.4.7.14 | 4,775,864.14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6.4.7.15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6.4.7.16 | -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6.4.7.17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6.4.7.18 | - |
| 股利收益 | 6.4.7.19 | 1,522,724.8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 - |
| 其他投资收益 | |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6.4.7.20 | -9,412,582.06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6.4.7.21 | 522,135.62 |
| 减:二、营业总支出 | | 317,189.68 |
| 1.管理人报酬 | 6.4.10.2.1 | 127,460.39 |
| 其中:暂估管理人报酬 | | - |
| 2.托管费 | 6.4.10.2.2 | 42,486.79 |
| 3.销售服务费 | 6.4.10.2.3 | - |
| 4.投资顾问费 | | - |
| 5.利息支出 |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
| 6.信用减值损失 | 6.4.7.22 | - |
| 7.税金及附加 | | - |
| 8.其他费用 | 6.4.7.23 | 147,242.5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 -2,907,417.43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2,907,417.43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 -2,907,417.43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5年09月30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6.3净资产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 | |
| | 实收基金 |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 | 净资产合计 |
|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 | 145,401,153.00 | - | 2,654,005.24 | 148,055,158.24 |
| 加:会计政策变
更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
正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 | 145,401,153.00 | - | 2,654,005.24 | 148,055,158.24 |
|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 | -83,000,000.00 | - | -7,102,204.74 | -90,102,204.74 |
| (一)、综合收益
总额 | - | - | -2,907,417.43 | -2,907,417.43 |
|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净资产变动数
(净资产减少以
“-”号填列) | -83,000,000.00 | - | -4,194,787.31 | -87,194,787.31 |
|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 2,000,000.00 | - | 97,303.42 | 2,097,303.42 |
| 2.基金赎
回款 | -85,000,000.00 | - | -4,292,090.73 | -89,292,090.73 |
|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净
资产变动(净资
产减少以“-”号
填列) | - | - | - | - |
|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 | 62,401,153.00 | - | -4,448,199.50 | 57,952,953.50 |
注:本基金合同于2025年09月30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较期间及可比较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1951号文《关于准予鹏华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77,386,000.00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5)验字第70038904_B07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5年9月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77,401,153.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5,153.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2]14号)、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定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和《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鹏华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6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6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6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税项
根据国务院令第8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 4号《关于国债等债券利息收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6]10号《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截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截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截至2027年12月31日免征增值税;自2025年8月8日起,对在该日期之后(含当日)新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恢复征收增值税,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行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含在2025年8月8日之后续发行的部分)的利息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直至债券到期。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基金、非货物期货,可以选择按照实际买入价计算销售额,或者以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计算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H股公司应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提出申请,由中国结算向H股公司提供内地个人投资者名册,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非H股取得的股息红利,由中国结算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减半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公告》,自2023年8月28日起,证券交易印花税实施减半征收。基金通过沪港通/深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6.4.7.1货币资金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本期末
2026年6月30日 |
| 活期存款 | 225,627.36 |
| 等于:本金 | 225,607.65 |
| 加:应计利息 | 19.71 |
| 减:坏账准备 | - |
| 定期存款 | - |
| 等于:本金 | - |
| 加:应计利息 | - |
| 减:坏账准备 | - |
|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 - |
| 存款期限1-3个月 | - |
|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 - |
| 其他存款 | 895,239.51 |
| 等于:本金 | 895,230.79 |
| | |
| 减:坏账准备 | - |
| 合计 | 1,120,866.87 |
注:其他存款为存放在证券经纪商基金专用证券账户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