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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华通(00260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6年08月28日 01:22:22 中财网
原标题:世纪华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7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112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非独立董事李纳川、何九如、赵骐及独立董事李臻、张欣荣、姚承骧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回报需求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分派现金股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完成2025年度及其他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作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拟就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大信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就拟实施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依法合规、自愿参与和风险自担原则,公司制定了《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世2026
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1、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4、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归属、回购、注销以及分配等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8、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9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2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6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6)。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