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5股被宣布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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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0:56:1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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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 朱老六: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
称 | 计划减持
数量
(股) | 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 | 减持
方式 | 减持
期间 | 减持价
格区间 | 拟减持
股份来
源 | 拟减
持
原因 |
| 朱先明 | 不超过
1,590,475
股 | 1.57% | 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
个月内 | 根据减
持时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 | 个人
资金
需求 |
| 朱先林 | 不超过
190,500
股 | 0.19% | 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
个月内 | 根据减
持时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 | 个人
资金
需求 |
| 朱先松 | 不超过
130,750
股 | 0.13% | 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
个月内 | 根据减
持时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 | 个人
资金
需求 |
| 朱先莲 | 不超过
72,500股 | 0.07% | 集中竞
价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
个月内 | 根据减
持时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 | 个人
资金
需求 |
| 李殿奎 | 不超过
41,250股 | 0.04% | 集中竞
价 | 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
起30个交
易日后的3
个月内 | 根据减
持时市
场价格
确定 | 北交所
上市前
取得 | 个人
资金
需求 |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先明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先林、朱先松、朱先莲、李
殿奎拟在本次公告30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股票在精选层公开发行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先明及其亲属朱先林、朱先松、朱先莲、李殿奎关于股份流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2020年9月12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并进入精选层挂牌之日,不减持公司股票。
2、自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要求进行减持。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10:23 华翔股份: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临汾华翔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实业”)持有公司股份281,579,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5%,其中,254,929,989股来源于公司IPO前取得,26,649,746股来源于非公开发行取得,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华翔实业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16,198,84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5,399,614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1%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10,799,228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0:23 海川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上述减持股东所持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实施权益分派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5,846,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不得减持股份。
5、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9日至2027年1月8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上市后实施权益分派的,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梁俊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梁俊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10:23 联测科技:2026-037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副董事长郁旋旋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26,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2%。上述
股份中3,401,400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
股份,已于2024年5月6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余25,281
股为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已分别于2023年10月13日及2024
年10月28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郁旋旋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640,000股,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50,000股,合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23%,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1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公司副董事
长郁旋旋先生出具的《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
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0:23 键凯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管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
键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韩磊持有公司股份3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上述股份均来源公司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10月16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董事、财务总监韩磊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7,8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13%。
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财务总监韩磊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0:23 安必平: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诸暨高特佳睿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诸暨高特佳”)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高特佳睿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睿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睿泓”)、王海蛟先生合计持有广州
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安必平”)5,356,986股,占公司总股本5.7253%,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于2021年8月20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诸暨高特佳、重庆高特佳、杭州高特佳、杭州睿泓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述主体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935,676股(含本数),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减持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10:23 毕得医药: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
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毕得医药”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戴岚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965,8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龙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106,2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42%。股东共青城南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煦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82,8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8%。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昀万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昀万驰”)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87,1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兼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戴岚女士与戴龙先生、南煦投资、蓝昀万驰、共青城煦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煦庆投资”)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毕得医药52.85%的股份。
戴岚女士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公司权益分派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股权激励取得的股份以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戴龙先生、南煦投资、蓝昀万驰所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权益分派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戴岚女士、戴龙先生、南煦投资、蓝昀万驰计划根据市场情况,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1
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中,戴岚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2%;戴龙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19,664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39,3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4%;南煦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65,23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30,47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6%;蓝昀万驰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23,92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4%,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7,8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7%。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际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0:18 迪森股份: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4,770,123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自2026年10月09日起至2027年01月08日止),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或其他禁止交易的情形,则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祖芹先生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事项,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李祖芹先生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祖芹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10:18 荣信文化: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王艺桦女士、许昌乐乐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闫红兵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及合伙企业资金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王艺桦女士、许昌乐乐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闫红兵先生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不超过2,489,742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9499%。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29,914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59,828股。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减持期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7年1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6.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王伟先生的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0.0012%。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2026年10月9日至2027年1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若计划
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6.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艺桦、闫红兵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可豁免遵守前述承诺。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期初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四、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向发行人申报所
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若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
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对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
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六、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七、本人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和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减持意向的其他规定。
八、本人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期间
持续有效,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九、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发行人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承诺函做出后,若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发行人的公司章程有关股份限制流通及减持意向之规定终止、废止或修订的,本人于本承诺函所做出的承诺应当相应调整并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申请之必要做出新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许昌乐乐趣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四、对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将严格遵
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
五、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六、本企业还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发行人的公司章程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减持意向的其他规定。
七、本企业作出的上述承诺在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公司股票
期间持续有效,不因本企业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八、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发行人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承诺函做出后,若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发行人的公司章程有关股份限制流通及减持意向之规定终止、废止或修订的,本企业于本承诺函所做出的承诺应当相应调整并根据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申请之必要做出新的承诺。”
通过许昌乐乐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的公司董
事、时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蔡红、孙肇志、王一川、雷彬礼(离任)、王维卓(离任)、魏江敏(离任)、蔡小婷承诺如下:
“一、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
转让本人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在本人于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半年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10:18 威士顿: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其他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拟减持股东名称 | 茆婵娟 |
| 拟减持原因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
| 拟减持股份数量 | 不超过400,000股 |
| 拟减持股份比例 | 0.4545% |
| 减持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 |
| 减持期间 | 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 减持的价格区间 |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
| 拟减持股东名称 | 丛威咨询 |
| 拟减持原因 |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 |
| 拟减持股份数量 | 不超过880,000股 |
| 拟减持股份比例 | 1.0000% |
| 减持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 |
| 减持期间 | 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
| 减持的价格区间 |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茆婵娟、丛威咨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 承诺主体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履
行
情
况 |
| 茆婵娟、
丛威咨询 | 股份限售承诺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茆婵娟为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本人仍将遵
守上述承诺。 | 已
履
行
完
毕 |
| 承诺主体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履
行
情
况 |
| 丛威咨询 | 股份减持承诺 | 一、本公司/企业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公司之股份以持续地
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因此,本公司/企业具有长期持有
公司之股份的意向。
二、在本公司/企业所持公司之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
公司/企业存在适当减持公司之股份的可能,是否减持以
及具体减持比例将综合届时的市场环境、公司的股权分
布等因素而定,将依据届时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及信
息披露的规定进行减持。 |
|
| 【10:18 章源钨业: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
|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章源控股项目投资资金需要。 |
|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
| 1 |
|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股东名称 | 类型 | 拟减持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 减持方式 |
| 崇义章源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不超过12,000,000股 | 不超过1% | 集中竞价
交易 |
4.
减持期间
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0月8日至2027年1月7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章源控股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源控股不存在尚在履行或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与股份变动相关的承诺。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章源控股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10:18 中重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茂”)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274,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
江苏国茂的一致行动人常州津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津泓”)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048,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江苏国茂的一致行动人沈惠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196,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出于自身运营管理及资金需求,江苏国茂的一致行动人常州津泓、沈惠萍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9,027,71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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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亚振家居: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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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亚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振投资”)持有
亚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27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亚振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7,882,56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27,5201.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255,04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90天内(2026年10月9日至2027年1月6日)实施。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的,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0:13 煌上煌: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集中竞价、协议转让、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16,78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1,19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5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新增股份于2023年10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余
煌上煌作为本次认购对象作出股份限售承诺如下:本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江西
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特作出承诺:本公司将遵循《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与江西
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江西
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新余
煌上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江西
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新余
煌上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自江西
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44,642,857股新股。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若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锁定期进行调整,则本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也将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新余
煌上煌上述承诺已执行完毕,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新余
煌上煌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0:13 绿茵生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包括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3,059,87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
绿茵转债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10月12日至2027年1月8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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