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防雷:盘后10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9月17日 21:06:32 中财网
【21:03 泸天化: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经营之需要
(二)减持股份来源:重整期间债转股取得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1,568万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10月19日至2027年1月18日)。

(六)减持价格区间:市场价格
(七)宁夏农行未对减持出具过任何承诺。

(八)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规定。


【21:03 泸天化: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经营之需要
(二)减持股份来源:重整期间债转股取得
(三)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1,568万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10月19日至2027年1月18日)。

(六)减持价格区间:市场价格
(七)泸州分行及其一致行动人成都锦江支行、宁夏分行未对减持出具过任何承诺。

(八)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部门规章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规定。


【19:13 智迪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智控投资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基于员工自身的资金需求,并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因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02,5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8%。若计划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2月22日。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七)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智控投资、间接持股的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58 远翔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2%)。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本变动事项,则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19日至2027年1月18日)。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兴创投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作出的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8、华兴创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18:58 江顺科技: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合计不超过2,5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
雷以金先生在公司《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或职务发生变更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4)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5)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本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并依法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2、关于自愿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2026年4月21日,雷以金先生作出如下承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价值的认可,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权益,本人作为公司股东,现自愿承诺:自2026年4月24日起4个月内(即2026年4月24日至2026年8月23日),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间内,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情形产生新增股份,亦遵守该不减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雷以金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其他说明
雷以金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58 安凯客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需要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持有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2026年10月19日-2027年1月16日)。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802.46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5%。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18:13 赤天化: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持有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94,339,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长城公司与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共19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长城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50,661,829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17:48 赛科希德:赛科希德高管减持股份计划】

? 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2,302,162 ,
赛科希德”)高管张嘉翃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7%。

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张嘉翃先生出具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计划买卖本公司股票意向表》,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减持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高管张嘉翃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50,000股,不超过公司0.5182%
总股本比例的 。

若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7:48 汇宇制药: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黄乾益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3,018,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且上述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

2026年4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黄乾益提供的来自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出具的《告知书》【(2026)川0502执821号】以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川0502执821号、(2026)川0502执822号、(2025)川0502执3342号、(2025)川0502执3343号之一】,本次申请执行股份数量为19,628,307股,占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的4.6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宇制药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2026年5月21日至2026年7月16日,股东黄乾益已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持公司股份4,2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汇宇制药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黄乾益剩余被司法强制执行股份数量为15,392,307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6%。

?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黄乾益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90天内(即2026年10月19日——2027年1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6,259,00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9,133,29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46%)。前述两种减持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5,392,3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46%。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本次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黄乾益出具的《关于被动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7:28 交大铁发: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 持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价格 区间拟减 持股 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罗杰121,8750.12%集中竞 价或大 宗交易自本公 告披露 之日起 15个交 易日之 后的3个 月内根据减持 时的市场 价格及交 易方式确 定北交 所上 市前 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股东对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