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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盘后7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6年09月20日 16:11:19 中财网
【16:09 四方光电:四方光电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智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感科技”)直接持有公司10,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21%;员工持股平台武汉聚优盈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聚优”)直接持有公司3,08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24%;员工持股平台武汉盖森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盖森”)直接持有公司1,12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64%。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发来的《股东股份减持意向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智感科技、员工持股平台武汉聚优、武汉盖森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智感科技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542,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245%;武汉聚优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70,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581%;武汉盖森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22,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4174%。

上述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等不得减持期间,则不得减持。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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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 概伦电子: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531,014,050股。公司股东共青城金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秋投资”)、共青城嘉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橙投资”)、井冈山静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静远投资”)、共青城睿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橙投资”)、株洲市国兴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兴同赢”)和上海兴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橙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671,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减持时合并计算减持额度。其中,金秋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8,416,4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7%;嘉橙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549,3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静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312,7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睿橙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712,5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国兴同赢持有公司股份1,581,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兴橙投资持有公司股份98,3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金秋投资、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和国兴同赢持有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兴橙投资的股份为从二级市场买入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金秋投资、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和国兴同赢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90天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1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310,1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310,1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以上减持计划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620,28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16:09 埃夫特:埃夫特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 5%
持股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东安徽信惟基石产业升级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惟基石”)持有公司股份45,93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8040%;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智能制造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马鞍山基石”)13,748,718 2.6350%
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9,686,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390%。上述股份来源为信惟基石及马鞍山基石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并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5%以上股东信惟基石及其一致行动人马鞍山基石拟计15,653,400
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217,8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0,435,6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2%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

上述股东减持期限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1日-2027年1月20日)。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16:09 永信至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奇安(北京)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奇安(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奇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安创投”或“本企业”)持有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至诚”或“公司”)股份7,548,13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00%。

前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持有的股份,且分别于2023年10月19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和2024年6月17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奇安创投已获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关于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规定,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日,投资期限已满48个月不满60个月。

奇安创投因资金退出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528,84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奇安创投将遵守减持规定,在任意连续3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3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16:04 深水海纳: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择机减持;
4、减持期间:自公司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不超过88,9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502%。本次减持数量严格控制在郭腾先生本年度可减持额度(持股总数的25%)范围内,不违反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减持比例限制。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腾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郭腾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做的相关承诺情况如下:
(1)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在就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仍然继续遵守如下限制性规定:①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③《公司法》对转让公司股份的规定。

(3)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限售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人在限售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等方式。

(5)本人减持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公司股份减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公司对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予以公告。

(6)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7)对于本人已作出的上述承诺,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同时,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8)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或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本次拟减持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16:04 天山生物: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畜牧业集团通过国有股无偿划转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总站(以下简称“畜牧总站”)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7,193,368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其中,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0日-2027年1月19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5、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2022年4月,畜牧业集团通过国有股无偿划转完成过户,取得畜牧总站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原划出方股东畜牧总站作出的承诺已履行完毕,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自取得该部分股份至今,畜牧业集团未作出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畜牧业集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16:04 紫建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雪艳女士持有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份9,503,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6164%。

肖雪艳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37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404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88,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87,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41%。

公司于近日收到肖雪艳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肖雪艳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雪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9,503,4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6164%。

二、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2,375,8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041%,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88,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87,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4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2026年10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本次减持事项与肖雪艳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8、肖雪艳女士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雪艳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在减持期间,肖雪艳女士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肖雪艳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3、肖雪艳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肖雪艳女士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肖雪艳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重庆市紫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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