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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25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6年10月08日 23:06:18 中财网

【19:35 东南网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南网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9.32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11日、2026年3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7)。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32元/股(含),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因此,在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9.32元/股调整为9.31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2026年6月4日生效。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7,296,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115,524,281股)的比例为1.5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7.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6.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19,695,13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金达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达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决定以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6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13,781,487 2.26%
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其
中最高成交价为17.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0,876,782.43(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九安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安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 ” 2026 4 30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出售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拟出售数量不超过9,295,000股,实施期限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11月20日。本次整体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上述实施期限中任意连续90日内,公司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股份总数的1%。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6 www.cninfo.com.cn
月 日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回购
股份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出售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出售的进展情况
2026 9 30 4,650,000
截至 年 月 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出售了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已达到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比例上限),最高成交价为74.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1.88元/股,本次出售所得资金总额为339,835,624.62元(未扣除交易费用),出售均价为73.08元/股。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桂发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桂发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在出售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6年9月28日至2027年3月24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3,516,600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决议按照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回购股份规定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含)、不低于3,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所回购股份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及后续出售相关事宜。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22日期间实施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5%;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9.61元/股,最低为8.39元/股,均价为9.05元/股,支付的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9,551.36元(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公司已于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7月27日期间,按照已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累计出售2,00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1%。具体详见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出售已回购股份17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0,868,295股的0.09%,最高成交价为9.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67元/股,出售均价为9.76元/股,本次出售成交总额为1,686,692.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出售符合公司前期披露的既定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等的不确定性。

2.本次拟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上述出售期间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9:35 徐工机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徐工机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
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
公司资本市场形象,在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
的基础上,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
十日内注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
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
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6-1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2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4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48)。

公司已于2026年7月3日实施完成2025年度利润分配,根
据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
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6,806,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94元/股,
成交总额为344,849,914.3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
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
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海利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利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收盘,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0,843,34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5%,其中最高成交价为5.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0元/股,成交金额为158,957,945.6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在2026年7月15日存在四笔回购委托单于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提交申报的情况,但最终均未成交。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回购的其他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在回购期限内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19:35 百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00元/股(含)。按照回购资金总额的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计算,预计可回购股份2,380,952股至4,761,904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6年6月25日起至2027年6月24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42,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5.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01元/股,成交总金额23,987,45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结合市场情况实施股份回购,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日久光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日久光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22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8.22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44,238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64%;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488,47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95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0)。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470,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5905%,最高成交价为12.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0,002,67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康强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康强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的每个月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99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其中,最高成交价为23.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7,353,70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煌上煌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煌上煌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2026年7月23日、2026年8月4日、2026年9
月2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5,58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80%,成交最高价为10.99元/股,成交最低价为7.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5,994,156.3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均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沃特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沃特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东鹏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鹏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7.95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8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最低成交价为4.30元/股,最高成交价为4.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4,026,154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该回购专项贷款按照回购实施进度分次提款到位。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后续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和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思进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思进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73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30日、2025年11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2025-059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现金分红、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因2025 2026 6 11
公司实施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年 月 日起由
人民币20.73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20.5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206%,回购最高成交价为14.62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10.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1,443,817.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美的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美的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00元/股,回购金额为不超过130亿元且不低于65亿元,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回购方案之回购股份用途从“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上述回购方案变更事项已经2026年6月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累计回购A股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数量为123,010,3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61%,最高成交价为87.7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3.66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940,207,65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国城矿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城矿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6亿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按照本次回购价45 / 6,666,667-13,333,333
格上限 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预计为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0.56%-1.13%。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40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最高成交价为32.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81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71,991,902.40元(不含交易相关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1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四川美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川美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四川美丰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8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2026年9月17日,
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
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7,000万元(含)且
不超过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01元/股。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
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日、9月3日、9
月16日、9月18日、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
需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运机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运机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9月24日、2026年9月30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85、2026-087)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进展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兴欣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兴欣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公告。

公司披露上述回购方案后,取得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7,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最高成交价为23.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352,70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并在回购期间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5 四川双马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四川双马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回购期限自2026年9月1日起至2026年11月6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39)。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499,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21.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604,567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及法律法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交易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的回购行为符合以下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19:35 联科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联科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将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52,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17.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4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5,892,231.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18.0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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