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韵达(300227):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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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10月12日 22:07:0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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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光韵达: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27 证券简称:
光韵达 公告编号:2026-084
深圳
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
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已经于2026年1月5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
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2026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依据上述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发行价格确定为7.2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现金股利和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现金股利和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两项同时进行: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申请文件的要求等情况需对本次发行的价格进行调整,发行人可根据前述要求确定新的发行价格。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66,983,417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81,665,417股(含本数),且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数量尾数不足1股的向下取整),并最终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各方同意,隽山投资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181,665,417股(含本数),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均含本数)。隽山投资同时确认认购金额不低于70,000.00万元,认购股份具体数量按照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募集资金的发行价格确定,发行数量尾数不足1股的,隽山投资同意将非整数部分舍去。若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金额低于70,000.00万元的,隽山投资将以数量上限进行认购。
三、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隽光投资,隽光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
光韵达集团的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隽山投资(曾用名:隽光投资),隽山投资与公司控股股东
光韵达集团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曾三林先生所控制的隽山控股之全资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四、延长本次发行股东会授权有效期
根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2026年 1月 22日至 2027年 1月22日。
鉴于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本次授权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审议,将本次发行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变更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除上述调整外,原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
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