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济医药(30040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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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10月12日 22:07:1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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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博济医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有关规定,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州博济
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博济医药”)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博济
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0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3,450,584股,发行价格10.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4,320.3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678.63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641.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8日全部到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410005号)。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9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1,759,601股,发行价格7.0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8,267.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402.2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64.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1月23日全部到账,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3)第410021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8,818.74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及“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2023
、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已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7,864.76万元及期间产生的利息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且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用途变更及监督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1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华圣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圣制药”,原名“广州博济
生物医药科技园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
博瑞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瑞”)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各方监管协议。2022年,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此,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砝码斯
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砝码斯”)同
中信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各方监管协议。2023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公司因聘请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证券”)担任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
中信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各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中信证券尚未完成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
广发证券承接。2023年,公司与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以及保荐机构
广发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8月,公司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并已注销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11月,公司同
广发证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并已注销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同保荐机构分别与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各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各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
金额(万
元) | 账户余
额(万
元)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 82040078801300001687 | 0.00 | 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 3602015029202091333 | 33,820.30 | 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 3602085729205782578 | 0.00 | 0.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 | 82040078801000002116 | 0.00 | 0.00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 629288663014 | 0.00 | 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港湾路支行 | 683474537851 | 0.00 | 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粤秀支行 | 3602015029202146074 | 0.00 | 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 44050149050500001471 | 0.00 | 0.00 |
| 33,820.30 | 0.00 | | |
注:初始存放资金33,820.30万元与前次募集资金净额33,641.67万元存在178.63万元差异,系到账资金中包含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已于募集资金到账后完成置换和支付。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开户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
额(万元) | 账户余
额(万
元)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花城支行 | 391090100100244818 | 8,067.00 | 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科技园支行 | 757901206610606 | 0.00 | 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天河东路支行 | 44063301040017101 | 0.00 | 0.00 |
| 8,067.00 | 0.00 | | |
注:初始存放资金8,067.00万元与前次募集资金净额7,864.76万元存在202.24万元差异,系到账资金中包含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已于募集资金到账后完成置换和支付。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表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了更好整合公司已有
优势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同意将“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深圳博瑞”变更为“深圳博瑞、
博济医药”,实施地点由“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海红道1号综合信兴一期三层”增加一处实施地点“广州黄埔区科学城南翔一路62号(二、三、四、五)栋”;为加强上海的团队建设及服务能力建设,更好地服务华东地区的客户,提升公司临床研究服务的整体实力,同意将“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由“
博济医药”变更为“
博济医药、砝码斯”,实施地点由“广州、郑州、天津、长沙、武汉、南京、成都、西安、济南、长春”增加一处实施地点“上海”。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适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期1年,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2年6月延期至2023年6月。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4年6月。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重因素考虑,同意将“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5年6月。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适用。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计划调整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了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优化资金使用效率,本着控制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市场需求及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经慎重研究决定,终止实施“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部分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附件3《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适用。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额 | 实际投资额 |
| 合同研发生产组织
(CDMO)平台建设项目 | 2,155.14 | 2,155.14 |
| 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8,295.99 | 5,470.60 |
| 临床研究服务网络
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 | 4,782.80 | 2,278.23 |
| 补充流动资金 | 18,407.74 | 18,914.77 |
| 33,641.67 | 28,818.74 | |
(2)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存在差异的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严格规范采购、建设制度,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投资成本和费用,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
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超过承诺投资金额1.27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益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04.05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3.58万元,共计2,477.63万元,该项资金已于2021年8月完成置换。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州博济
医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华核字(2021)第410005号)。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适用。
(五)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2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推进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3年1月20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其他情形。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适用。
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0.6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公司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及“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6年6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不适用。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已终止,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项目产生的效益未体现。因此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情况对照表不适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药研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临床研究服务网络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目”已终止,项目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项目产生的效益未体现,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不适用。
五、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3,641.67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8,315.24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 2021年度 | | | | | | | |
| | 2022年度 | | | | | | | |
| 24.72% | 2023年度 | | | | | | | |
| | 2024年度 | | | | | | | |
| | 2025年度 | | | | | | | |
| | 2026年1-6月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
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 |
| 合同研发生产组织
(CDMO)平台
建设项目 | 合同研发生产组织
(CDMO)平台
建设项目 | 10,681.59 | 2,155.14 | 2,155.14 | 10,681.59 | 2,155.14 | 2,155.14 | - |
| 创新药研发
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创新药研发
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8,463.34 | 8,295.99 | 5,470.60 | 8,463.34 | 8,295.99 | 5,470.60 | -2,825.39 |
| 临床研究服务网络
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 | 临床研究服务网络
扩建与能力提升项目 | 4,879.28 | 4,782.80 | 2,278.23 | 4,879.28 | 4,782.80 | 2,278.23 | -2,504.57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0,296.09 | 18,407.74 | 18,914.77 | 10,296.09 | 18,407.74 | 18,914.77 | 507.03 |
| — | — | 34,320.30 | 33,641.67 | 28,818.74 | 34,320.30 | 33,641.67 | 28,818.74 | -4,822.93 |
注: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上表中“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的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7,864.7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 | | | | | |
| 0.00 | 2023年度 | | | | | | | |
| | 2024年度 | | | | | | | |
| 0.00 | 2025年度 | | | | | | | |
| | 2026年1-6月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
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
额的差额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7,864.76 | 7,864.76 | 7,866.03 | 7,864.76 | 7,864.76 | 7,866.03 | 1.27 |
| — | — | 7,864.76 | 7,864.76 | 7,866.03 | 7,864.76 | 7,864.76 | 7,866.03 | 1.27 |
注:1、上表中“募集资金总额”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
、上表中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系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益用于该项目的支出。
附表3: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6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对应的原承诺项
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总额(1)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
(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 合同研发生产组
织(CDMO)平
台建设项目 | 18,407.74 | 18,914.77 | 102.75%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18,407.74 | 18,914.7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上表中“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由本次募集资金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原调整后投资总额10,092.50万元与“合同研发生产组织(CDMO)平台建设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8,315.24万元加总得出。
2、上表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多于“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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