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920571):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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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10月12日 22:12:0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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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国航远洋:关于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证券代码:920571 证券简称:
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6-153
福建
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集团国际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运输业务规模日益扩大。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多重因素影响,原油市场震荡幅度不断加大,船用燃油市场不确定性随之显著增加,燃油成本控制成为公司业务拓展的现实需求。
燃油成本是运输业务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燃油价格的大幅波动直接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冲击。依据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可通过期货工具管理燃油成本的风险敞口。为有效对冲燃油成本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油价波动对公司利润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本次业务严格以套期保值为核心目的,不从事投机套利交易,通过期货工具管控燃油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风险,保障公司稳健经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管理生产经营中使用的船用燃料油价格大幅波动所产生的经营风险,结合航次计划和船舶加油情况,开展境内外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燃油期货合约的交易,实现抵消或部分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面临的燃油价格大幅波动风险,以此达到控制风险、平抑成本的目拟开展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上市标准化燃油期货合约,上述期货属于《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界定的期货交易范畴。
公司严格禁止任何投机性、套利性交易行为,不得开展带有杠杆的期货投资,所有交易均服务于主业风险管理。
根据《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审批权限相关要求,本期货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正式生效实施。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本类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同意子公司不得自行开展期货交易。
三、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必要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运输业务不断发展,而当前国际燃油市场行情受国际局势影响波动剧烈,若不采取风险对冲手段,燃油成本的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扰动。
为防范燃油市场风险,弱化油价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冲击,稳定经营成本,公司有必要结合自身燃油需求情况,适度开展船用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经营业绩的不确定性。本次燃油套期保值业务属于公司主业风险管理范畴,符合《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优先服务于远洋航运主营业务风险管理的原则。
(二)可行性
1.业务匹配层面:本次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紧密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交易的额度与实际情况相匹配: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的数量须与经营实际所需要数量相匹配,原则上不超过合理浮动范围上限;在保证可顺利操作的前提下,期货持仓时间须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周期相匹配,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须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相匹配。
2.制度流程层面:公司已建立《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识别与处置、内部监督、止损预3.组织人员层面:明确权责分工,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批,授权总裁或其授权业务负责人行使交易决策权及文件签署权限;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实施和监督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财务管理部作为燃油期货交易管理及实施部门承担具体操作与日常管理;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应会计核算;法律商务部负责交易相关合同文件审核;审计部负责对交易操作、资金使用、盈亏情况开展监督审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证券管理部负责决策程序合规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会计岗位负责交易记录核对。岗位权责清晰,落实岗位分离,不得单人完成全部业务流程,能够实现业务全流程管控。
4.资金层面:业务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不使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造成挤占,符合制度中不得使用募集资金开展期货交易的规定。
综上,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现实可行性。
四、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7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7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在手头寸不得超过上述额度。本次为对未来12个月燃油期货交易额度的合理预计,符合《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额度管理相关规定。
(二)授权有效期: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单笔业务的存续期不超过12个月,若单笔交易存续期超出授权期限,该笔交易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终止时。
(三)交易对手:仅与具备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法经营资质的合格机构开展交易,不得与前述机构以外其他组织或个人交易;公司将审慎筛选资信良好、实力较强的交易对手开展合作。
(四)流动性与敞口匹配安排: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基于业务实际需求谨慎预测开展,谨慎预测燃油合约交易数量;合约交割期间需与对应业务时间相匹(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七)业务授权:董事会授权总裁或者由其授权的业务负责人,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行使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实施和监督,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操作和管理。
(八)子公司管理:控股子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子公司不得未经公司审批自行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
五、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锁定油价风险的原则,不开展投机性、套利性交易操作,但业务本身仍存在多项固有风险:(一)市场风险(油价波动风险):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约定油价与到期日实际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将直接产生交易损益;受国际油价行情大幅变动影响,标的市场价格波动,可能造成燃油标准合约价格变动,带来亏损风险。
(二)资金风险:燃油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三)履约风险:若交易对手选择不当,可能发生交易对手履约不能的情形,给公司带来履约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受公司业务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当需要对已办理的燃油标准合约进行提前平仓或展期时,公司存在承担交易差价损失的风险。
(五)操作风险:业务办理过程中,若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审批流程、违规操作,或业务人员未能充分理解期货合约交易合同条款、业务规则,可能造成交易损失或交易机会丧失。同时若未落实岗位分离、信息保密要求,也将带来操作及信息泄露风险。
(六)法律合规风险: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调整,或交易对手出现违反法(七)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八)重大风险事件:如市场出现极端行情,可能触发亏损预警、止损情形,若处置不及时将扩大公司损失。
六、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防范开展燃油期货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坚守交易原则:坚持以锁定成本、防范成本失控风险为目的,严禁投机、套利类交易,禁止杠杆类期货交易;所有交易均基于真实业务背景,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优先服务公司主营业务风险管理。
(二)完善制度约束与岗位分工:严格执行《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程序、风险处置机制、止损预警、信息保密、档案管理要求,规范全流程交易行为;落实岗位相互独立,不得单人负责业务操作全部流程。航运管理部持续跟踪市场价格、盈亏及风险敞口变化,及时向财务管理部说明风险敞口,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核算;审计部负责监督审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法律商务部负责交易文件法律审核;证券管理部负责决策程序合规审核及信息披露,财务总监对业务整体实施监督。同时,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综合素质,持续提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能力。
(三)审慎选择交易产品与交易对手: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服务于风险对冲目的且具备市场普遍流动性的标准化产品;交易对手严格限定为具备法定资质的合格机构,审慎评估其信用水平,仔细审查合约条款,降低履约风险。
(四)交易账户与资金管理:全部交易以公司自身名义办理,不使用他人交易账户;合理安排合约交割期间与对应业务时间的匹配,保障交割清算阶段具备足额清算资金,降低流动性风险。
事会。如发生达到披露标准的亏损,公司将按照北交所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会计处理、对公司的影响说明
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和降低燃油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维持公司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燃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以真实、公允地反映业务情况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八、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立足于自身真实经营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标,不从事投机交易。本次业务严格遵守《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及外部监管规定,交易额度、期限、交易对手、资金来源、内部审批、风险处置均已落实相应管控安排。通过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锁定未来燃油成本,提升公司应对外贸业务经营成本大幅波动的能力,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发展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
福建
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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