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远洋(920571):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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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10月12日 22:12:0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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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国航远洋:关于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571 证券简称:
国航远洋 公告编号:2026-152
福建
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
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该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上述业务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运输业务规模日益扩大,燃油成本已成为运输业务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燃油价格的大幅波动直接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冲击。为有效管理燃油市场风险,降低油价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稳定经营成本,增强业务经营稳定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保证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现以规避燃油价格风险、锁定成本为目的的风险对冲,不从事投机套利交易。
二、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境内外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标准化燃油期货合约,上述期货属于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界定的期货交易范畴。交易对手方仅限具备合法期货业务经营资格的合格机构,严禁与非正规机构、个人开展相关交易。公司严格禁止任何投机性、套利(二)业务期间及规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业务规模、航次计划和船舶加油安排等,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7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且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7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上述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在手头寸不得超过上述额度。该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业务的存续期不超过12个月,若单笔交易存续期超出授权期限,该笔交易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交易终止时。
上述额度计算依据:公司根据未来12个月航次计划、船舶加油安排及燃油需求情况,对套期保值规模作出的合理预计,符合《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额度管理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业务授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裁或者由其授权的业务负责人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行使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和管理。控股子公司开展本业务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自行开展期货交易。
三、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贸运输业务不断发展,而当前国际燃油市场行情受国际局势影响波动剧烈,若不采取风险对冲手段,燃油成本的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较大扰动。为防范燃油市场风险,弱化油价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冲击,公司有必要结合自身燃油需求情况,适度开展燃油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业务紧密围绕公司日常经营,套期保值操作数量与经营实际需要数量相匹配,原则上不超过合理浮动范围上限;期货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计价周期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相匹配。公司已建立《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识别与处置、内部监督、止损预警、档案保管、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约定,具备开展业务完整的制度基础;业务全部使用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综上,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备现实可行性。
四、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锁定油价风险的原则,不开展投机性、套利性交易操作,但业务本身仍存在多项固有风险:(一)市场风险(油价波动风险):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约约定油价与到期日实际市场价格存在差异,将直接产生交易损益;受国际油价行情大幅变动影响,标的市场价格波动,可能造成燃油标准合约价格变动,带来亏损风险。
(二)资金风险:燃油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三)履约风险:若交易对手选择不当,可能发生交易对手履约不能的情形,给公司带来履约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受公司业务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当需要对已办理的燃油标准合约进行提前平仓或展期时,公司存在承担交易差价损失的风险。
(五)操作风险:业务办理过程中,若操作人员未严格执行审批流程、违规操作,或业务人员未能充分理解期货合约交易合同条款、业务规则,可能造成交易损失或交易机会丧失。同时若未落实岗位分离、信息保密要求,也将带来操作及信息泄露风险。
(六)法律合规风险:若相关法律法规发生调整,或交易对手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情形,有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进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七)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八)重大风险事件:如市场出现极端行情,可能触发亏损预警、止损情形,若处置不及时将扩大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防范开展燃油期货业务可能带来的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坚守交易原则:坚持以锁定成本、防范成本失控风险为目的,严禁投机、套利类交易,禁止杠杆类期货交易;所有交易均基于真实业务背景,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优先服务公司主营业务风险管理。
(二)完善制度约束与岗位分工:严格执行《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程序、风险处置机制、止损预警、信息保密、档案管理要求,规范全流程交易行为;落实岗位相互独立,不得单人负责业务操作全部流程。航运管理部持续跟踪市场价格、盈亏及风险敞口变化,及时向财务管理部说明风险敞口,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部负责会计核算;审计部负责监督审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法律商务部负责交易文件法律审核;证券管理部负责决策程序合规审核及信息披露,财务总监对业务整体实施监督。同时,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综合素质,持续提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能力。
(三)审慎选择交易产品与交易对手:选择违约风险低、风险可控、服务于风险对冲目的且具备市场普遍流动性的标准化产品;交易对手严格限定为具备法定资质的合格机构,审慎评估其信用水平,仔细审查合约条款,降低履约风险。
(四)交易账户与资金管理:全部交易以公司自身名义办理,不使用他人交易账户;合理安排合约交割期间与对应业务时间的匹配,保障交割清算阶段具备足额清算资金,降低流动性风险。
(五)建立止损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按照制度设置亏损预警线、止损限额,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当合约市值损失接近预警线、止损限额时,按制度流程逐级上报,及时启动止损机制;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第一时间上报管理层、董事会。如发生达到披露标准的亏损,公司将按照北交所监管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燃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和降低燃油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维持公司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燃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以真实、公允地反映业务情况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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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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