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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晶电子(002199):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6年10月12日 22:51:44 中财网
原标题:东晶电子: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8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宾虹西路555号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海飞先生。

7、会议出席或列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名,代表股份数115,782,58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47.56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股份数95,431,98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39.201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9名,代表股份数20,350,6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8.3595%。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股份数26,086,73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0.7158%。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2,492,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2%;反对27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2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关联股东无锡浩天一意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蓝海投控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股数73,015,489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811,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62%;反对27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3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9.7619%;反对2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811,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1%;反对2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506,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9%;反对2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5,811,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31%;反对27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朱海飞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4,382,5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4,686,6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3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李庆跃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6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97%。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石佳霖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62,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66,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徐曦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82,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2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86,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99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选举承皓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63,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0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67,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6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选举孟佳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65,4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69,5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34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冯骊玲女士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62,3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66,5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黄德明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6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66,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2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左文辉先生为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13,362,3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3,666,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72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月鹏律师、赵汝强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晶电子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