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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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10月14日 21:41:1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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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6 东阳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东阳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东
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47.7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10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东阳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临2026-107号)。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
光大银行东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光大银行东莞分行承诺提供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回购股票,贷款金额不超过54,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3年,承诺有效期为自承诺书出具之日起至2027年9月29日,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借款合同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1 永和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和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7/16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年7月31日~2027年4月30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5,000 ~30,000
万元 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625.00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 | 1.22%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9,439.47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8.51元/股~35.23元/股 |
? 前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40万股,累计回购金额5,999.2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截至2026年10月14日,公司通过上述两轮回购股份方案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合计811.40万股,累计回购金额达25,438.68万元。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其中,拟使用12,000万元-24,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元-6,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前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自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6.40万股,累计回购金额5,999.21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前述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本次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14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25.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23元/股,最低价为28.51元/股,累计回购金额为19,439.4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综上所述,截至2026年10月14日,公司通过上述两轮回购股份方案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合计811.40万股,累计回购金额达25,438.68万元。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1 ST际华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际华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7/3,由董事会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年7月21日~2026年10月20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0万元~4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87,383,496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0037%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67,521,078.43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80元/股~2.04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际华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6-02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13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7,383,4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37%,购买的最高价为2.04元/股、最低价为1.8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7,521,078.4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1 晶华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晶华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7/20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年7月19日~2026年10月18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万元~1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34.25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15%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000.1508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3.96元/股~15.5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万元(含)人民币,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98元/股(含),拟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晶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晶华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14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342,5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31%,购买的最高价为15.50元/股、最低价为13.9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0,001,50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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