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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资额缩水!胜科纳米定增二次修订:上限降至10.14亿元,三项目总投资逾10.59亿元

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4:20:44 中财网
  近日,胜科纳米(688757)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拟募资规模由原先方案调整为不超过10.14亿元。

  公告显示,本次修订内容包括:特别提示更新本次发行已履行的批准程序、修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释义更新部分释义;公司同步修订了预案、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等文件中的对应内容。

  据同日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1,364.5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青岛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苏州总部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半导体检测分析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三个项目总投资105,939.79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分别为45,929.37万元、47,278.10万元、8,157.10万元。

  公司称,募集资金到位前可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到位后按程序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其中,半导体检测分析大模型研发平台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发行方案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20,993,446股(含本数);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03,311,486股。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的特定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采取询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特定对象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告称,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公司提示,审批事项的结果以及所需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截至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控制权方面,预案称,截至预案公告日,李晓旻直接持有发行人39.41%的股份,并通过江苏鸢翔、苏州禾芯、苏州胜盈、宁波胜诺分别控制6.02%、4.97%、1.79%、1.57%的股份,合计控制53.75%的股份。若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120,993,446股测算,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参与本次发行,公司总股本将由403,311,486股增至524,304,932股,李晓旻合计控制公司表决权的比例为41.34%,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前业绩方面,预案披露,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上市,2023年至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853.85万元、8,118.12万元、6,187.90万元;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617.11万元。

  分红方面,2025年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4,517.09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3.0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10,526.43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8,053.29万元的130.71%。

  公司称,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募投项目围绕主营业务展开。预案同时列示风险称,本次发行存在审批风险、发行风险、摊薄即期回报风险,以及募投项目实施后产能不能及时消化、无法实现预期效益、固定资产折旧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等风险。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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