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浮动费率应逐步推广至所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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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10月28日 08:20:5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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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监管部门发布最新一期名为《优化新模式浮动费率产品注册安排纵深推进公募基金改革》的机构监管通报。通报对新模式浮费产品的注册、扩容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个人以为,从行业的发展看,公募浮动费率有必要推广至所有产品。
公募行业旱涝保收的管理费提取模式早已招致市场的质疑与诟病,要求改革的呼声一直没有停止过。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对公募费率进行改革,既顺应市场发展需求,也回应了投资者的期望,而最重要的则是条件日益成熟。
所谓新模式浮费产品,主要是指以业绩比较基准为基础、与投资者实际投资收益相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公募基金产品。2025年5月7日,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正式明确推行与业绩挂钩的浮动费率模式。随着当年5月23日首批2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集体获批,也意味着公募产品浮动费率正式步入实施阶段。而在此前的2023年7月份,监管部门就启动过公募费率改革试点,共涉及20只产品。可以说,此次的试点,为后来的改革奠定了基础。
从公募浮动费率改革的结果看,仅仅一年多的时间,新模式浮费产品的规模已从259亿元增加至1373亿元,增长超过4倍,规模增加超过千亿元。而且,多家保险、FOF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已将此类产品纳入核心配置池。这说明,公募费率改革具备一定的市场基础,也得到了包括机构投资者在内的持有人的认可。
根据通报,监管部门今后将按照基金管理人类型实施差异化申报安排,头部基金管理人发行的新模式浮费产品,原则上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新纳入的中型基金管理人不低于30%;中小基金管理人没有比例限定,而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是否发行。尽管如此,新模式浮费产品全面推广将是大势所趋,公募浮动费率也应逐步推行至所有产品中。
其一,任何一项制度性的改革,都必然会引发市场利益的重新分配。当年的股改如是,公募基金费率改革亦如是。公募产品浮动费率,影响的将是基金公司与持有人的利益。在浮动费率背景下,基金公司如果按较低的费率提取管理费,反过来会增厚持有人的权益。因此,公募浮动费率改革,无形中会产生改革红利。作为改革红利,应该具有普惠性,让更多持有人享受改革红利,也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
其二,目前公募基金产品数量超过1.39万只,其一大弊端即为产品同质化严重。一只创新产品的出现,往往会出现众多的跟风者。同质化的短板也是非常明显的,容易造成供给端的“无效内卷”与需求端的“选择困境”,并形成恶性循环;投资策略趋同容易引发风格漂移等问题。因此,对于公募行业产品而言,行业洗牌也是必须的,而浮动费率改革为行业洗牌提供了机遇。
其三,公募浮动费率改革以相关比较基准为参照,在满足持有时长及跑赢基准6%且取得正收益的情形下,按1.5%提取管理费。跑输基准3%及以上,按0.6%提取。介于两者之间的,按1.2%提取管理费。可以说,费率改革兼顾了基金公司的底线生存逻辑,以及对于净值表现较优者的激励。反过来讲,将倒逼公募行业提升研发能力与投资决策能力。否则,基金公司在行业竞争中有可能落伍,其产品或遭遇市场的用“脚”投票。
.曹.中.铭.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