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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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6:56:1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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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3 沃特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沃特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29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61,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895%,最高成交价为20.4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4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5,292,7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40.54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08 双林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双林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35元/股,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42.86万股至285.71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5%至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基于对自身长期发展前景及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有序推进回购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目前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
2026年10月29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73,5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2%,最高成交价为21.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577,7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后续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市场情况择机继续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6年10月29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19,4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9%,最高成交价为22.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0,969,064.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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