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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24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20:55:5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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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匠心家居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匠心家居(股票代码:301061)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9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9月 26日。


【20:09 福事特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福事特(股票代码:301446)公布023-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9月25日。


【19:19 鸿铭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鸿铭股份(股票代码:301105)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9月26日

【18:39 金徽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金徽股份(股票代码:603132)公布金徽股份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发放年度:2023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978,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93,400,000.00元。


【18:34 超达装备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超达装备(股票代码:301186)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758,8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9月25日。


【18:29 杭氧股份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

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公布2023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3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9月26日。


【18:29 南兴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南兴股份(股票代码:002757)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 295,455,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9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9月 26日。


【18:04 华美牙科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华美牙科(股票代码:833269)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45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36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44 天锐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天锐股份(股票代码:838408)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2.0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9.0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29 睿智教育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睿智教育(股票代码:871835)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8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3.6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29 舒茨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10股)】

舒茨股份(股票代码:832393)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1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16,015,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2,030,000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14 吉宏股份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吉宏股份(股票代码:002803)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8,409,2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75,681,857.6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a【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9月 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9月 25日。


【17:04 新农人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送红股2.40股)】

新农人(股票代码:872242)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488,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40股。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84,488,07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4,765,213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8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2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由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原因导致中国结算在派发时无法代扣合格境外投资者的企业所得税,该公司将与股东自行协商税款缴纳事宜。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49 诺龙技术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诺龙技术(股票代码:836194)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033,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9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44 艾能聚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艾能聚(股票代码:834770)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0,132,1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52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29 中科仪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中科仪(股票代码:830852)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71,839,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2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5.4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24 汉嘉设计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汉嘉设计(股票代码:300746)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25,738,3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0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9月 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 9月 25日。


【16:19 陆海科技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陆海科技(股票代码:430458)公布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9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4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305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9 万和科技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3股)】

万和科技(股票代码:837305)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833,9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26,833,95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4,884,135股。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7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6:19 吉谷胶业公布2023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吉谷胶业(股票代码:839199)公布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3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1.17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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