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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2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8:40:50 中财网
【18:39 泰晶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晶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3年 9月 18日,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913,540股,占公司总股本 389,343,352的比例为 1.005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38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6.24元/股、最低价为 15.86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63,113,473.3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2.4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9日和2023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截至2023年9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913,540股,占公司总股本389,343,352的比例为1.0052%,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38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24元/股、最低价为15.86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3,113,473.3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39 健帆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健帆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11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3年9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93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最高成交价为2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46元/股,成交金额为4,243.9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9月15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1,872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公司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468万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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