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0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20:45:04 中财网 |
|
【20:41 ST广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广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7/16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7/31~2025/7/30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0万元~4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959.58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78%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499.05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62元/股~4.77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立足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和价值增长,为维护公司市值、提升每股收益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并
全部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 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的
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84元/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9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
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
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截至2024年9月4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9,595,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230,550,151股的
比例为0.78%,购买的最高价格为4.77元/股、最低价格为4.62元/
股,已支付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为44,990,476.98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
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
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6 侨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侨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2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59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69.55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92%;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246.3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62%。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28日、2024年 3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40.59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40.54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4年 6月 2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3,483,50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7%,最高成交价格为 33.08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26.4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01,915,949.0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此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6 新媒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媒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南方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4年 8月 23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9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尚未开始回购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依照相关规定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6 华兰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兰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华兰药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 8月 19日召开的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48元/股(含)。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8,0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 28.48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2,808,988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17%;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4,000万元(含)和回购价格上限 28.48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数约为 1,404,495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9%。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待回购完成后,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5)。
一、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9月 3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4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2%,购买的最高价格为 20.389元/股,最低价格为 18.066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8,153,721.1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及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交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6 仕净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仕净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苏州
仕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总数量不低于 68.4462万股,不超过 136.8924万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4,000万元且不超过 8,000万元,根据公司《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于 2024年 5月 28日实施了权益分派,因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58.44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元 41.56/股(含)。具体回购的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37,21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2%,最高成交价为 58.0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9,991,278.9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6 春立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春立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年7月5日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6月17日-2025年6月16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万元-4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72,145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71%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3,654,906.79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2.09元/股-14.16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万元,以不超过人民币28.56元/股的价格进行股份回购,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以及2024年 6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2,1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7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16元/股,最低价为12.0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54,906.79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36 山子高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山子高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4年 7月 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6亿元、回购价格上限1.60元/股(含)进行测算,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37,500万股,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3.75%。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 1.60元/股(含)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最大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62,500万股,约占本公司截至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 6.25%。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2024-05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8月末,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积极推进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绿通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绿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绿通
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4年 3月 11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2.00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2月 22日、2024年 3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52.00元/股(含)调整为 36.45元/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时间为2024年 5月 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311,8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46,769,897股的 2.94%,最高成交价为 35.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0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85,481,320.3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6 天富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富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9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 1月 24日~2025年 1月 23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万元~3,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463.52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34%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400.49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79元/股~5.72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月 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24年 1月 24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9.00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拟动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月 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4-临 009)及 2024年 1月 2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4-临 01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 1月 31日,公司进行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2月 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 022)。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4,6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4%,回购的最高价为 5.72元/股,最低价为 4.79元/股,支付累计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004,90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6 上海谊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上海谊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内,公司需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个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 2024年 8月 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8/8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年 8月 26日 ~ 2024年 11月 25日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万元~6,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6,118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 | 0.0176%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956,228.66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6.11元/股~26.66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 8月 2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周劲松先生向董事会提议拟使用 3,000万元(含)- 6,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用于维护公司市值与股东权益。
(二)2024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的条件。
(四)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五)2024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24年 8月 27日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六)2024年 8月 29日,公司完成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4)。
(七)2024年 8月 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36,118股,并于 2024年 8月 31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8月 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回购公司股份 36,11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05,759,840股的 0.017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6.66元/股,最低价为 26.1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6,228.66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1 德尔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德尔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
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6.5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6月7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从16.52元/股调整为16.4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500,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为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4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12,969,787.6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1 捷安高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捷安高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郑州
捷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本数),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2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5.2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52,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7%,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14.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096,945.4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21 星辉娱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星辉娱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星辉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89元/股(含)。按照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39.5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7%;按照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9.78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6日、2023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09,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最高成交价为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29,85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6 利民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利民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52元/股,回购资金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 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4,053,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8308%,最高成交价为 8.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09元/股,交易总金额100,001,505.5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监管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根据《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6 新诺威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诺威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石药创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9月 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拟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10,000,000-20,000,000股(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09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3年 10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1.09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6.11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4年 2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6.1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8.0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为准。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通过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1
易均价的 150%。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8.00元/股(含)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31.41元/股(含),拟回购股份数量由 1,000万股-2,000万股相应调整为 1,185.12万股-2,370.24万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26日披露的《关于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000,22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5%,最高成交价为 34.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6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20,987,996.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 10月 10日)前五个交易日(即 2023年 9月 25日至 2023年 10月 9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9,101.64万股。
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275.41万股)。
3、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6 汤臣倍健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汤臣倍健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以下简称“第一期回购”)。第一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4日、8月 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以下简称“第二期回购”)。第二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第一期回购已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5,736,987股,占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0.9252%,最高成交价为 18.0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19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249,539,050.7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尚未实施第二期回购。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6 华设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设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议审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12个月。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并于2024年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2024年8月2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并于 2024年 8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截至2024年8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96%,成交最高价为8.88元/股,成交最低价为6.4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534,25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31 华帝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帝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择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67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和2023年12月16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约定,公司将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8.67元/股(含本数)调整至8.38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8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589,8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96%,成交最高价为7.22元/股,成交最低价为5.41元/股,成交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358.2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价格、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6 零点有数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零点有数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
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45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8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06%,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30.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28.6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344,3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程序
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6 诺思格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诺思格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诺思格(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8,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58.0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由于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自除权除息日(即 2024年 7月 5日)起,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8.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57.80元/股(含本数)。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7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4)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442,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96,000,000股的 1.50%。最1
高成交价为 43.1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6,062,734.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数量、比例、回购价格、使用金额及回购方式、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竟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