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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盘后8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22:01:04 中财网
【21:56 三只松鼠: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2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1
目前总股本的 0.80%,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减持。

6、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20:41 恒帅股份: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9%。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恒帅投资、实际控制人许宁宁、俞国梅及其关联方宁波玉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1年10月12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终止。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许宁宁、张丽君、许尔宁、丰慈瑾、马丽娜、丁春盎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下同);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2021年10月12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六个月;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终止。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监事邬赛红、余丽琴、王艳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前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终止。前述锁定期满后,若本人仍担任公司的监事,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上述股东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0:06 新产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1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0764%)。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20:06 科德教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马良铭(MA LIANGMING)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缴纳税费等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不超过3,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965%)。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29日)。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董兵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拟减持不超过2,00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084%)。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29日,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18:46 长信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特别提示: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信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润丰”)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新疆润丰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630,000股(即不超过长信科技当前总股本的0.40%),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29日)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情况:截至目前,新疆润丰持有长信科技206,132,018股,占长信科技总股本的8.4%。

二、本次减持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拟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

2、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新疆润丰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63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0%。(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时间: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2月29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做复权处理)。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新疆润丰作出的承诺如下:
长信科技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也不由长信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陈奇、高前文、罗德华、陈夕林、李林、朱立祥、张兵、许沭华、王能生、何晏兵承诺: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通过芜湖润丰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追加股份限售期的承诺:
2013年5月20日,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新疆润丰通知,其持有长信科技股份10,900.5万股且将于2013年5月27日解除限售,现合伙企业追加承诺:其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10,900.5万股继续锁定一年,即于2014年5月26日前不减持所持长信科技的股份。

3、根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及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新疆润丰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新疆润丰及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长信科技公司股份271,497,707股的交易完成之日(2018年11月13日)起,在未经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以任何方式增持(包括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或通过任何主体增持)长信科技股份;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亦不会以增持长信科技股份或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安排等任何方式,成为长信科技的实际控制人或谋求对长信科技的实际控制权或协助任何其他第三方谋求长信科技的控制权。

自新疆润丰及赣州市德普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长信科技公司股份271,497,707股的交易完成之日(2018年11月13日)起36个月内,除向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或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转让标的公司股份外,在未经芜湖铁元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新疆润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长信科技股份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同时不会做出致使或可能致使标的公司在业务、经营或财务方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润丰已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新疆润丰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前期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需遵守敏感期禁止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新疆润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17:36 冠石科技:关于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门芳芳持有公司股份1,416,6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顺利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8%。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已于2024年8月1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4年9月4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门芳芳、王顺利女士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门芳芳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最高不超过354,166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48%),王顺利女士拟减持公司股份最高不超过125,00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0.17%),减持数量不超过上述主体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本公告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将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17:36 凯众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颖韬先生持有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2,928,1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33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杨颖韬先生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40,000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1.8946%。

2.本次减持计划系杨颖韬先生自主决定,考虑到管理团队的新老交替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杨颖韬先生拟向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部分股份,不涉及向市场减持。


【16:41 神驰机电: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董事欧春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200股(其中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6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董事欧春梅女士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300股。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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