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9股被宣布减持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薛革文持有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44,380,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31%。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薛革文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936,1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18:37 光环新网: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的原因:自身资金安排及投资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及数量: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3,92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97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95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 4、减持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若计划减持期间出现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百汇达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及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18:36 兆龙互连: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及因资本公积转增取得;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期间为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宋红霞女士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10%。沈福良先生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10%。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宋红霞女士、沈福良先生于公司上市时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本人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红霞女士、沈福良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宋红霞女士、沈福良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8:36 ST易购: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商业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3、减持期间: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1.5%。 5、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30,109,343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为2.5%)。
7、杭州灏月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17:36 先导基电: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林万业”)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4,484,021股,占5.85% 公司目前总股本 。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第二大股东三林万业拟自披露该减持计划 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 6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 股份合计不超过19,11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05%。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 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98%,即不超过9,110,000股;采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的1.07%,即不超过10,00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将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17:06 泽璟制药:泽璟制药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ZELINSHENG(盛泽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9,910,5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549%,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及二级市场增持;ZELINSHENG(盛泽林)先生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陆惠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631,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19%,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权激励计划归属及二级市场增持;上述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542,1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268%。股东宁波泽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泽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5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335%,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近日收到ZELINSHENG(盛泽林)先生、宁波泽奥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自身资金需求,ZELINSHENG(盛泽林)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73,907股(ZELINSHENG(盛泽林)先生于2022年3月3日至7月18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的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35%;宁波泽奥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75,09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350%。 1 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7:06 新坐标:新坐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坐标”“ ” 60,000 或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杨志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0.0440%;董事任海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4,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郑晓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79,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46%;财务总监瞿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减持主体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08,5000.0795%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 。(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16:46 阿为特: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 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述股东此前做出的承诺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上海阿为特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6:21 高测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顼先生持有公司186,898,47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2.50%。其中,146,102,095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40,796,377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秀涛先生持有公司4,195,467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其中,2,000,267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2,195,200股为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所得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李学于先生持有公司693,683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其中,298,547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395,136股为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所得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持有公司1,502,395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8%。其中,1,238,971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263,424股为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1 划归属所得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张顼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7日-2026年6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下同)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4,923,21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张秀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7日-2026年6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048,866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263%。 李学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7日-2026年6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73,4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209%。 王目亚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7日-2026年6月1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75,59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452%。 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顼先生及董事、总经理张秀涛先生,董事李学于先生和董事、董事会秘书王目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2 【16:21 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西安中科光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中科”)持有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137,6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17%;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高” 736,583 0.8197% 投)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陕西省集成电路产业 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陕西集成电路”)持有公司股份3,756,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01%,西高投与陕西集成电路为一致行动人。上述股份均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2年12月26日(因2022年12月24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273,343 3.6427% 王东辉持有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上述股份均 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4年12月24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公告涉及的持股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89,859,524股计算为准。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西安中科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 300,000 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339%。 股东西高投、陕西集成电路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合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98,594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股东王东辉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98,595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08:48 南大光电:关于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减持方式:
3、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自2026年3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止)。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5、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陆平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6、王陆平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08:48 江天化学: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IPO前取得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33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其中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443,600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887,200股(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即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做相应调整)。 7、江山股份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拟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具体如下: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进行并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则本公司同意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发行人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公司系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江山股份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上述股东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相一致。 【08:48 经纬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占比例 (1)钟宜国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429,7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2%(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后股本的0.7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2)徐世峰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486,7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81%(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后股本的0.8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14日至2026年6月13日)。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交易方式确定。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即2024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7日)减持在公司股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取得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7.70元/股)。鉴于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2026年5月8日前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37.20元/股。减持期间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价格将相应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钟宜国先生、徐世峰先生此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钟宜国先生、徐世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08:47 新芝生物: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周芳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0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等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高于 1,200,000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股份总 数的 1.3112%。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具体承诺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www.bse.cn)披露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08:47 焦点科技: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08:47 千方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3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总数的0.5%;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杭州灏月拟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23,650,697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系杭州灏月于2024年1月25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无限售流通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股份自过户完成之日起自愿锁定6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锁定承诺期限已届满,相关股份已满足减持条件。杭州灏月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二)股份来源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网络”)与千方科技股东夏曙东、北京中智汇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建信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分别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阿里网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前述股东持有的千方科技222,993,866股股份。 2023年11月30日,阿里网络与杭州灏月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阿里网络将其持有的千方科技222,993,86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杭州灏月。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阿里网络不再持有千方科技任何股份,杭州灏月持有千方科技222,993,86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千方科技总股本的14.11%。 【08:47 昊海生科: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楼国梁先生合计持有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120,214股,占公司总股本230,561,595股的3.0882%。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以及上市后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2020年10月3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于2024年6月20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楼国梁先生因自身资金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30,561,595股的比例不超过0.433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0股。减持价格将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楼国梁先生于2021年7月7日起不再为公司5%以上的股东,本次减持 股份计划系基于楼国梁先生于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时的公开承诺所作出。 【08:47 岩山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2026年3月16日起至2026年6月15日止,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减持期间上述人员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法规,包括且不限于短线交易、股票交易敏感期、内幕信息交易等规定。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决定。 4.拟减持股份情况
5.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披露减持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于冰先生、黄国敏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6.陈于冰先生、黄国敏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08:47 德马科技:德马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朱光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187,2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前述股份来源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的公司控股股东湖州德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持股平台湖州力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创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股份合计9,419,489股,并于2025年2月12日完成了相关过户登记手续;另外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公司股份3,767,796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朱光葵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6日-2026年6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912,370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 减持价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朱光葵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1 关减持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08:47 汇通能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沪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沪通创鑫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宁波沪通”)持有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份12,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9663%。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东宁波沪通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62,8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9999%。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宁波沪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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