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601600):中国铝业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6-01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披露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A股及H股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时间期限已届满,中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交易系统共增持公司股份193,029,583股(其中:增持A股股份97,349,583股;增持H股股份95,68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累计增持金额约人民币10.15亿元。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5,563,312,965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2.43%。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计划未设置具体增持数量或区间。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最终增持金额约为人民币10.15亿元,达到增持计划下限。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境内外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触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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