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星科技: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时间:2026年04月09日 00:20:17 中财网
原标题:聚星科技: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92011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主要交易内容预计2026年 发生金额(2025)年与 关联方实际发 生金额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原因
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 接受劳务购买模具及模具配 件1,200,000.00807,265.34根据本年公司经营计 划进行预计
销售产品、商 品、提供劳务销售模具及模具配 件1,200,000.001,078,049.32根据本年公司经营计 划进行预计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其他    
合计-2,400,000.001,885,314.66-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关系概述:
贺志明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温州聚讯49%的股权,并担任温州聚讯的总经理一职。

东莞铸讯和东莞同锐分别由贺志明持股 15%和 50%,并担任监事一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从严认定东莞铸讯和东莞同锐为公司关联方。上述两家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东莞市铸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名称东莞市铸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沙头社区珠冈路4号1号楼202室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29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 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模 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 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周晓云
关联关系贺志明持股15%
2、东莞市同锐模具有限公司

名称东莞市同锐模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珠冈路4号3号楼101室
成立日期2016年04月01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 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通用设备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周晓云
关联关系贺志明持股50%
二、日常性关联交易内容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交易内容预计金额
1东莞市铸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购买模具及模具配 件不超过120万元
2东莞市同锐模具有限公司  
3东莞市铸讯精密五金有限公司销售模具及模具配 件不超过120万元
4东莞市同锐模具有限公司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原则,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交易价格。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采用市场定价原则,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行为。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关联交易均暂未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采购及销售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 保荐机构意见
聚星科技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生,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并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未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已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审议的2026年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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