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30110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时间:2026年04月09日 00:30:19 中财网
原标题:骏成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4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
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瑞昌骏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持有公司股份27,378,51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81%的股东瑞昌骏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成合伙”)计划在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94%)。

公司于近日收到骏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获悉骏成合伙在2026年4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00,545股,本次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骏成合伙根据其自身实际情况,经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未减持股份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内不再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昌骏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大唐新区龙泉路西侧、世纪大道北侧 疏浚大厦15楼1508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4月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应发祥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汉府街***   
权益变动时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薄玉娟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汉府街***   
权益变动时间-   
权益变动过程骏成合伙于2026年4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00,5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本次权益变动后,骏 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26.81%减少至 25.64%,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 生重大影响。   
股票简称骏成科技股票代码301106 
变动方向上升□下降√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A股120.05451.18  
合计120.05451.1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瑞昌骏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27,378,51126.8126,177,96625.64
应发祥19,196,18918.8019,196,18918.80
薄玉娟23,321,30122.8423,321,30122.84
合计持有股份69,896,00168.4568,695,45667.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896,00168.4568,695,45667.2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骏成合伙本次 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 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骏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瑞昌骏成创 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大宗交易2026.4.825.981,200,5451.18%
合计--25.981,200,5451.18%
2、股份来源:骏成合伙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瑞昌骏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27,378,51126.8126,177,96625.64
应发祥19,196,18918.8019,196,18918.80
薄玉娟23,321,30122.8423,321,30122.84
合计持有股份69,896,00168.4568,695,45667.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9,896,00168.4568,695,45667.2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骏成合伙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骏成合伙本次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提前终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尚在履行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骏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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