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长江能科(9201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6年04月10日 20:05:55 中财网
原标题:长江能科: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建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孝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蔡孝俊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项目每10股派现数(含税)每10股送股数每10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3.504

1.6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徐稳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金港大道80号
电话0511-88190281
传真0511-88190281
董秘邮箱xuwen@santacc.com
公司网址www.santacc.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镇江新区金港大道80号
邮政编码212000
公司邮箱sx@santacc.com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cn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作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注于能源化工专用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聚焦客户个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产品与配套技术服务获取收入和利润,核心产品覆盖电脱设备、分离设
备、换热设备、氢能设备等品类,广泛应用于油气工程、炼化工程、海洋工程、清洁能源等能源关键领 域。公司依托技术积淀、行业经验、专业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构筑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具备良好的持 续经营能力。 1、采购模式 公司实现“以销定产、按产定采”的精准采购模式,紧密贴合项目订单与生产计划统筹采购工作。 通过询比价、综合评审机制,从产品价格、质量管控、交货周期、技术适配性和生产履约能力等多维度 筛选供应商。根据不同项目的需求,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锻材类、部件类等品类,同时建 立《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对采购业务流程及供应商的开发、选择、评价、监督、档案以 及供应商名册等进行管理。 2、生产模式 公司坚持以销定产的柔性生产模式,依据客户签署的技术协议及个性化需求,完成设备制造图设计 与工艺编制;由生产部统筹推进下料、成型、焊接、热处理、整体组装、压力试验、外观处理等制造环 节,质量部全程介入各环节品质检验,严守产品质量底线。为提高生产效率、缓解产能与场地压力、保 障客户交付时效,公司将部分非核心、辅助性工序采用外协加工、劳务外包模式,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3、销售模式 公司以直销为主、代理为辅的销售模式深耕国内外市场:国内市场通过主动拜访潜在客户、参与招 投标等方式获取项目信息,签订订单式合同后达成合作。海外业务依托专业代理渠道拓展客源,已成功 入围阿联酋阿布扎比国家石油公司、科威特原油公司、卡塔尔能源公司、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墨西哥国 家石油公司、意大利Saipem、英国Petrofac等国际知名能源企业合格供应商名录,并取得ASME等权威 国际资质认证,全球化布局持续深化。合作达成后,公司按订单推进技术文件编制、生产排产,产品经 检验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周期及客户要求完成交付。 4、研发模式 公司坚守自主技术创新,以市场调研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搭建“机构健全、责任明确、流 程清晰、研发高效”的较为完善和规范的技术研发管理体系。研发立项紧密结合市场趋势、生产痛点及 前瞻性技术布局,严格开展技术方案可行性论证,有序推进研发攻关与成果转化,持续强化产品技术壁 垒与市场竞争力。 本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亦未发生重 大变化。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5年末2024年末增减比例%2023年末
资产总计783,030,908.64588,239,850.7433.11%564,515,708.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562,987,580.41350,362,127.9060.69%299,852,73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3.953.2421.81%2.7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0.00%41.93%-47.18%
资产负债率%(合并)28.10%40.44%-46.88%
(自行添行)    
 2025年2024年增减比例%2023年
营业收入294,631,189.68313,982,314.91-6.16%347,961,876.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54,431,691.9849,163,867.9610.71%40,854,466.30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51,318,777.3349,084,596.634.55%40,313,035.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48,581,634.2283,480,101.67-41.80%11,637,016.4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依据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 算)13.16%15.12%-14.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依据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计算)12.41%15.10%-14.17%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0.470.454.44%0.38
(自行添行)    

2.3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 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比例% 
无限 售条 件股 份无限售股份总数9,639,4008.92%28,500,00038,139,40026.7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00%000%
 董事、高管00%000%
 核心员工00%000%
有限 售条 件股 份有限售股份总数98,440,60091.08%6,000,000104,440,60073.2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36,897,70434.14%036,897,70425.88%
 董事、高管36,825,50134.07%036,825,50125.83%
 核心员工00%000%
总股本108,080,000-34,500,000142,580,000- 
普通股股东人数8,155     

2.4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股东 名称股东 性质期初持股数持股 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 例%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1江苏 三星 科技境内非 国有法 人36,897,704036,897,70425.88%36,897,7040
 有限 公司       
2刘家 诚境内自 然人36,825,501036,825,50125.83%36,825,5010
3镇江 星丰 企业 管理 中心 (有 限合 伙)境内自 然人20,776,795020,776,79514.57%20,776,7950
4张继 跃境内自 然人4,392,00004,392,0003.08%04,392,000
5扬中 市鑫 城产 业投 资合 伙企 业(有 限合 伙)其他3,300,00003,300,0002.31%3,300,0000
6国泰 海通 证券 资管 -招 商银 行- 国泰 海通 君享 北交 所长 江能 科1号 战略 配售 集合 资产 管理 计划其他02,150,0002,150,0001.51%2,150,0000
7江苏其他2,443,700-887,5761,556,1241.09%01,556,124
 疌泉 毅达 战新 创业 投资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       
8丹阳 高投 毅达 新兴 产业 创业 投资 基金 合伙 企业 (有 限合 伙)其他2,443,700-1,027,7261,415,9740.99%01,415,974
9镇江 国投 创业 投资 有限 公司国有法 人01,000,0001,000,0000.70%1,000,0000
10中兵 投资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国有法 人01,000,0001,000,0000.70%1,000,0000
合计-107,079,4002,234,698109,314,09876.66%101,950,0007,364,098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股东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刘家诚,股东镇江星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股 东镇江长江壹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四股东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系一致行动人; 2、股东刘家诚系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且持有 99.96%的股权;刘家诚系镇江星丰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 0.94%的出资份额;刘家诚系镇江长江壹号企业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5.96%的出资份额; 3、股东江苏疌泉毅达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丹阳高投毅达新兴产业创业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1张继跃4,392,000
2江苏疌泉毅达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1,556,124
3丹阳高投毅达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415,974
4孙建江489,041
5成天洪381,491
6文钦泉319,431
7刘锋300,000
8卢亚烨295,923
9陆兴泉246,400
10赵虎森221,397
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股东江苏疌泉毅达战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丹阳高投毅达新兴产业创业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两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2.5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建春、刘家诚。刘建春、刘家诚为父子关系,刘家诚直接持有公司3,682.5501 万股,能够直接控制公司25.83%股份的表决权;刘建春、刘家诚合计持有控股股东三星科技100%股份, 能够通过三星科技控制公司25.88%股份的表决权;刘家诚担任镇江星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 0.94%的出资份额,刘建春持有镇江星丰30.82%的出资份额,刘建春、刘家诚能够通过镇江星丰控制公 司14.57%股份的表决权;刘家诚担任长江壹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且持有其5.96%的出资份额,刘家诚能 够通过长江壹号控制公司0.45%股份的表决权。 同时,刘建春、刘家诚与三星科技、镇江星丰及长江壹号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至 少至发行人申请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满36个月,如果各方就有关事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各方
应当依据刘家诚的投票意向行使表决权。因此,刘建春、刘家诚合计能够控制公司66.73%股份的表决权。 同时,刘建春现任公司董事长,刘家诚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刘建春、刘家诚直接参与公司的重大经 营决策,能够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刘建春、刘家诚父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刘建春先生,195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72年5月至1982年10月 担任扬中县电机厂工人;1982年10月至1986年6月历任扬中县无线电厂车间主任、厂办主任;1986年6月 至1988年9月担任扬中县工业局企业管理办公室科员;1988年10月至1999年12月历任扬中县有机化工厂 党总支副书记、副厂长、党支部书记、厂长;1999年6月至2019年11月担任欧宝化工董事;1993年1月至 2003年3月担任长江(扬中)电脱盐设备公司董事长;2000年1月至2015年12月担任三星科技董事长、总 经理;2016年1月至今历任三星科技董事长、董事;2003年4月至2015年11月担任长江有限董事长、总经 理;2015年12月至2019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刘家诚先生,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5月至2007年5月 担任普立万聚合体(上海)有限公司IT工程师;2007年6月至2011年10月担任三星科技销售经理;2011 年11月至2019年11月担任欧宝化工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担任欧宝化工董事长;2013年3月至2021 年5月担任欧宝新材料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担任欧宝新材料董事长;2016年4月至今担任 三星科技董事长;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7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存续至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9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 其他事项

事项是或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 □否
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是 √否

3.2.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资产类别权利受限 类型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 例%发生原因
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抵押47,303,632.966.04%票据及保函敞口抵 押担保
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抵押114,243,806.4214.59%票据及保函敞口抵 押担保
银行存单现金资产冻结8,026.820.00%银行久悬未销户冻 结0.82万元
保证金现金资产质押12,057,305.231.54%银行承兑汇票及银 行保函保证金
总计--173,612,771.4322.17%-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银行授信过程中的正常抵押、质押事项,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2、银行久悬未销户冻结0.80万元,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