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农发展(00229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6年04月12日 15:46:06 中财网
原标题:圣农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对会计师事务所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3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50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856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为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容诚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容诚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营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组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在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进行了沟通。

3.在取得容诚所提交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后,于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在2025年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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