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拓股份(30040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盛丽女士、何鹏先生、周路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与审慎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经核查,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余盛丽女士、何鹏先生、周路明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持有 1%以上股份或者是公司前 10名的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 4月 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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