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28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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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年11月03日 00:51:2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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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5 特锐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特锐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特锐德”)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607,12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894%,最高成交价为36.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20元/股,成交均价为33.7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58,668,520.1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5 *ST金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金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同,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将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5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6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03,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42%,最高成交价为2.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3,744,321.32元(不含交易费用)。以上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5 双林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双林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35元/股,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42.86万股至285.71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5%至0.4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8月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19,4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9%,最高成交价为22.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0,969,064.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对自身长期发展前景及内在价值的认可,公司有序推进回购实施,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5 电连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电连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48元/股(调整后),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在2026年2月9日、2026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97,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939%,成交的最低价格为32.29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54.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47,616,502.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5 诺斯贝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诺斯贝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福建诺斯贝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0日、2026年8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2026年9月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18,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7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截至2026年9月30日收盘,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379,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0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065,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870%,最高成交价为6.5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994,64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账单。
【00:40 慈星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慈星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7日及2026年9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股份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暨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558,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9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9.3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984,09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数量为558,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698%。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0 嘉益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益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79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10日、6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9)和《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2026年9月23日,公司实施完成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60.79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0.0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79,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31%。最高成交价格38.5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30.7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394,795.90元(不含手续费),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依据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后续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0 晨光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晨光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6年7月2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2026年7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888,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2%,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2.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88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66,332,15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后续回购情况及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0 国林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国林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青岛国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之用途约定,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后续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出售。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6年10月20日至2027年4月1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2,404,98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069%),出售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出售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的,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一期回购”)。
第一期回购期间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04,98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3069%,最高成交价为14.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168,426.78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二期回购”)。
第二期回购期间为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4月9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85,5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2420%,最高成交价为14.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5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991,812.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出售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波动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公司回购股份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出售的情形。
2、本次出售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本次回购股份出售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00:40 云意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云意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苏云意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2月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本次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将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因公司已完成2025年度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7.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6.9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2026-07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163,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最高成交价为14.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2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1,059,087.50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0 海川智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川智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海川智能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29.73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2日及2026年7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2026-034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号)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6号)。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9%,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58.0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3.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9,742,2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股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0 可孚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可孚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可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以拟回购价格上限69.66元/股(含)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数量为1,435,544股至2,87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至1.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6年中期A股分红派息实施后,本次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由69.66元/股(含)调整为69.09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A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 A股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2,596,900股,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1.24%,最高成交价为54.6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2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4,221,894.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0 维海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维海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维海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538,80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1.14%,最高成交价为23.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9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667,003.0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8.33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0 晶丰明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晶丰明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8/6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年8月4日~2026年11月3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6,000万元~12,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992,634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49%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00,001,776.12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85.61元/股~120.0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年8月4日,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239.71 /
购的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2026-068
告编号: )。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908,55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04,227,265股的比例为0.4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0.00元/股、最低价为85.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001,898.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92,63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204,227,265股的比例为0.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0.00元/股、最低价为85.6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1,776.12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0 金诚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诚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10/27,由董事会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年10月26日~2027年10月25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0万元~4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73.10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60%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1,866.0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57.30元/股~59.99元/股 |
本公告内的持股比例以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总股本为计算基础,未考虑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股本的影响。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6年10月27日首次实施回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6年10月28日发布的《金诚信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截至2026年10月底,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73.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9.99元/股、最低价为57.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66.09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0 公牛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公牛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4/30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6年4月28日~2027年4月27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20,000万元~4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625.71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35%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4,698.43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37.49元/股~40.0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未来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人民币62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于2026年6月4日实施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故根据相关规则调整了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0.1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披露如下:2026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购买的最高价为39.44元/股、最低价为39.2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06.39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0月末,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25.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购买的最高价为40.00元/股、最低价为37.4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24,698.4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均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0 南极电商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极电商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29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29,800,000股,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1%,最高成交价为3.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3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89,076,46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4.2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0 宁夏建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夏建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6/8/10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含)~20,000万元(含)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0,422,800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1797%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24,443,484.61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1.10元/股~13.18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9日、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0,000万元(含)至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即不高于人民币19.47元/股,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8月10日、2026年8月26日、2026年9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4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6年10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918,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651%,购买的最高价为12.32元/股、最低价为11.1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424,013.61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6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0,422,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797%,购买的最高价为13.18元/股、最低价为11.10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443,484.6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0:40 永泰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永泰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12/2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5年12月22日~2026年12月21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0万元~50,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625.19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07%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554.69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54元/股~1.59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日、12月2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50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2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1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066、临2025-06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16,251,900 0.07%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回购成交的最高
价为1.59元/股、最低价为1.5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5,546,88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7
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00:40 利亚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利亚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至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82元/股;其中用于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2026 7 6
内容详见公司于 年 月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实施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653,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0.65%,最高成交价为5.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6,984,30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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